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优良学风班级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1-13  作者:  浏览次数: 2100

各院部:

为继承和发扬我校“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学风,促进学生中良好学习风气的形成,提高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文件精神,继续在全校开展2016-2017学年优良学风班级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基本条件

1.必修课程考试合格率不低于95%

2.必修课程考试优良率不低于60%

3.评选学年本班级学生无违反校纪校规情况。

4.学习成绩显著提高或创新创业活动成果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课程合格率和优良率要求。

5.其它条件,按《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执行。

二、评选程序

1.优良学风班评选程序为班级申报,院部评选后推荐排序,各院部推荐的优良学风班班级数不超过本院部201420152016级班级总数的10%,学校组织复审,评选出“优良学风班”,授予“优良学风班”荣誉称号。

2.各院部从本院推荐的优良学风班中再推荐不超过50%班级数,作为“优良学风标兵班”的候选班级,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委集中评审,选出“优良学风标兵班”,授予“优良学风标兵班”荣誉称号。

3.评选出的“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标兵班”名单,报主管校长审核批准后公示。

三、优良学风标兵班评选方案

1.参选班级准备汇报材料进行现场答辩,汇报时间不超过5分钟,汇报内容主要包括:(1)班级基本情况,以介绍本班级成员学习情况为主;(2)班级在建设优良学风方面所做的工作;(3)其他认为有必要展示的内容。

2.参加答辩的班级可通过PPT、短视频、舞台剧、网页等形式准备汇报材料。

3.答辩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另行通知。

四、材料报送要求及时间安排

1.各院部应成立评选推荐组认真审核申报材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优良学风班和优良学风标兵班的评选工作,择优推荐。

2.符合条件的班级须按要求认真填写“优良学风班申请表”(见附件12016-2017学年优良学风班申请表),并撰写班级情况总结(3000字左右),并将班级在评选学年所获证书或奖励(获奖时间为20169-20178月)的复印件一并提交。凡经核实,若班级存在所报材料不真实的情况,将取消班级所在院部本年度的评选资格。

3.各院部填写“优良学风班申报汇总表”和“优良学风标兵班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优良学风班申报汇总表;附件3:优良学风标兵班申报汇总表),由院领导签署意见后于1121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教务处,电子版发送邮箱guojia@upc.edu.cn

附件1:2016-2017学年优良学风班申请表.doc

附件2:优良学风班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3:优良学风标兵班申报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171113

 

版权所有: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务处  邮编:266580
地址:山东省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西路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