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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十七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学术论文、改革成果项目、创业推介项目准备及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文华作者:发布时间:2024-06-25浏览次数:588

各教学院部、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第十七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学校组织优秀项目参加第十七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以下称“国创年会”)的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每个单位最多可推荐3(论文+项目);主要面向2023年、2022年、2021年立项的国家级大创项目。同等条件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优先推荐。

2.学术论文

要求第一作者是参加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本科生(项目已经完成并继续攻读研究生的学生,原则上只允许一年级的研究生参加年会)。需在首页或致谢部分严格按规定进行标注,标注内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支持项目(项目批准号)”。如果参会的学术论文已在外文期刊上发表,需按学术论文格式把论文用中文重新整理和撰写,中外文论文的作者、标注和内容要一致,并附上已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和外文论文原文。

3.改革成果项目

要求第一完成人是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本科生(项目已经完成并继续攻读研究生一年级的学生也可)。申请或获得专利的项目,专利申请人或发明人需有参加项目的本科生。创新成果丰硕、展示性强的项目优先推荐。

4.创业推介项目

要求项目主要完成人是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的本科生(或已经毕业4年内的毕业生),创意团队、初创企业和成长企业的团队负责人或企业法人参加过国家级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国创年会将遴选12项左右优秀创业推介项目,直接晋级下一年度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总决赛。

5.各学院应按照《第十七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学术论文、改革成果项目、创业推介项目准备及遴选要求》(http://gjcxcy.bjtu.edu.cn/NoticeBulleti

n.aspx?570A97D04A9FA235DC6F088F33CF2E3E)要求,积极组织推荐优秀作品参选,并对推荐年会的学术论文、改革成果和创业推介项目进行严格审核和把关,避免出现学术不端、弄虚作假、知识产权和投资股权纠纷等问题。

6.入选国创年会后,每项作品均要求有学生代表参会并积极进行展示和交流,学校将为入选的学生参加年会提供支持。入选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的项目、论文或作品将被认定为学校A类学科竞赛国家级一等奖,获得“优秀论文”、“我最喜爱的项目”、“最佳创意项目”等认定为国家级特等奖。

请各单位于71日前,把推荐材料发送到邮箱cxcy@upc.edu.cn。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科联系,联系人:王文华,联系电话:86981307


附件:

  1.第十七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学术论文推荐意见表.doc

  2.第十七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学术论文格式要求.doc

  3. 第十七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改革成果项目推荐意见表.doc

  4.第十七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创业推介项目推荐意见表.doc

  第十七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学院推荐项目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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