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为进一步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做好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培养工作,满足学生个性化成长需要,根据《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号)要求,学生入学后可通过选拔修读辅修学士学位,现将2022-2023学年辅修学士学位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一)辅修学士学位
1.申报年级:2021级普通全日制本科在校生。
2.专业设置及要求
鼓励各专业学有余力的学生(目前无欠学分)申请修读辅修学士学位,辅修学士学位专业招生人数及具体要求如下:
辅修学士学位专业 | 招生人数 | 申报要求 | 备注 |
英语 | 30人 | 文学门类以外专业的学生,第一、二学期英语成绩在录取时作为重要参考指标。 | 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
法学 | 40人 | 法学门类以外专业学有余力的学生,无挂科记录。 | 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
(二)小语种强化班
1.申报年级:2020级、2021级普通本科在校生。
2.申报要求
语种 | 招生人数 | 申报要求 | 备注 |
俄语强化班 | 30人 | 不含第一外语为俄语的学生以及高水平运动员学生,并且无欠学分情况。 | 颁发辅修证书 |
3.其他要求:小语种强化班课程单独组班,由学校集中组织和安排授课。达到俄语强化班培养计划学分要求者,学校颁发俄语辅修专业证书,未达到强化班培养计划学分要求者,强化班课程成绩计入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学分。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答疑安排
英语专业线上答疑: 7月13日(周三)上午9:00-11:00, 腾讯会议号:301-169-963。
俄语强化班线上答疑:7月13日(周三)上午9:30-11:30 腾讯会议号:489-800-860
法学专业线上答疑:7月13日(周三)上午9:30-11:15 腾讯会议号:792-626-507
2.学生申请
学生登录“数字石大”-e站通-服务大厅选择《辅修学士学位及小语种强化班申请表》,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
3.申请时间
7月14日-7月18日。
三、面试考核
学校根据学生报名情况汇总报名申请表,由辅修学士学位所在学院按照相关要求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确定辅修学士学位最终录取名单后由院部教学院长签署意见并加盖院部公章,报送教务处,学校根据考核结果择优录取。
四、其他
1.修读辅修学士学位的学生按照100元/学分缴纳学费。
2.辅修学士学位授课等教学活动由辅修专业所在学院安排,并配备专业教师进行辅修学士学位的学业指导。
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19〕20号)文件要求,辅修学士学位不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其学位修读相关信息将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并在国家学位认证系统中注册为辅修学位。
4.其他未尽事宜,由教务处和辅修学士学位开设学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6981303。
教务处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