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度精品实验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实验教学改革,促进实验教学内涵发展,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精品实验项目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精品实验项目评选工作,引领实验教学改革方向,打造优质实验教学资源,促进实验教学内涵发展,构建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为目标的实验教学体系,全面提升我校实验教学质量。
二、评选范围
1. 申报的实验项目必须从属于我校本科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可以是独立实验课程所属实验项目,也可以是理论课程的课内实验项目。
2. 申报的实验项目内容要涵盖一定的知识面,且不少于2个学时,至少给两届本科生完整开过此实验项目;鼓励以系列实验的方式申报。
3. 申报的实验项目必须是综合性、设计性或创新研究型实验项目,须具有一定的创新性。
三、评选标准
1. 实验项目内容。实验项目设置科学合理,内容设计思路清晰、方案具体、特色(创新点)鲜明、培养目的明确。注重基础与前沿结合、理论与实践结合,注重科教融合,鼓励教师将科研成果或教改成果转化为本科实验教学内容。
2. 实验教学方法。注重使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合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等手段;注重锻炼学生自主设计、自主搭建、自主完成实验的能力。
3. 实验考核方式。科学灵活设置考核指标,统筹考核实验过程与实验结果,建立与实验项目设计思想和教学目的相适应的考核模式,客观公正评价学生实验水平。
4. 实验仪器设备。重视开发和研制符合实验要求的仪器,鼓励科研设备用于实验教学,或在现有实验设备的基础上拓展和开发其功能;实验仪器设备运行良好。
5. 实验项目特色和效果。注重凝练特色,反映我校实验教学的优势;实验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好评。
四、评选办法
1. 个人申报。申报人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精品实验项目申报书》(附件1),并提交相关支撑资料(内容参见附件2)至所在单位。每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 单位推荐。各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后统一向学校推荐。各单位原则上限报3项。
3. 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选结果经公示后正式发文公布。原则上评选出的精品实验项目不超过10项。
4. 奖励措施。对入选项目,学校将授予“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12年度精品实验项目”称号,并奖励每项精品实验项目2500元。
五、其他
1. 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以精品实验项目评选为契机,不断改革实验教学方式方法,推动实验教学内涵建设,切实提高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
2. 各单位于11月15日前将申报书(一式3份)和支撑材料(1份)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并将电子稿发送至wangzhihua@upc.edu.cn。
3. 精品实验项目评审采用公开答辩方式,每个项目以PPT形式汇报不超过10分钟,专家提问5分钟。项目涉及到的实验环境、仪器设备、学生实验情况等可以图片或视频的方式在PPT中展示。评审时间暂定于11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志华;联系电话:86981307。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