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有关单位:
为及时了解探究性实验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总结项目建设经验,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探究性实验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开展2022年探究性实验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2021年探究性实验项目验收和2022年探究性实验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探究性实验项目验收
(一)验收范围
列入2021年探究性实验项目建设名单的16个项目(附件1-1)。
(二)材料准备
1.探究性实验项目结项报告。项目负责人填报探究性实验项目结项报告(附件1)。
2.探究性实验项目结项支撑材料。项目负责人填报汇总支撑材料(附件1-2),支撑材料分必交和选交,实验项目教学大纲(模板)见附件1-3。支撑材料附在清单后,清单选项中没有的可在后面补充,视频类材料可单独提交。项目负责人需准备纸质版支撑材料(1份)供现场答辩时专家评委审阅。
(三)验收形式
采取项目负责人自评、ppt汇报和现场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项目负责人自评:项目负责人根据探究性实验项目建设要求(附件3),结合项目进展情况开展自我评价,填报探究性实验项目自我评价表(附件1-4)。
2.ppt汇报:项目组负责人重点介绍项目完成情况、教学实施情况、学生评价效果等方面,时间不超过10分钟。
3.现场考查与交流:考查交流重点包括项目改造情况、特色亮点、项目成果等,时间为15分钟。
4.专家评议:专家从项目完成情况、特色亮点、教学应用及推广、项目成果等方面对项目进行评价,提出改进建议,给出验收结论。验收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验收标准参照探究性实验项目建设要求,验收优秀并按要求完成示范推广的可获得升级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的资格。
二、2022年探究性实验项目中期检查
(一)检查范围
列入2022年探究性实验项目建设名单的18个项目(附件2-1)。
(二)材料准备
项目负责人填报探究性实验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2)。
(三)检查内容
学校根据探究性实验项目建设要求(附件3)重点检查项目进展情况,包括项目是否按照建设方案中的进度安排完成预期任务,是否已经面向本科生开课等方面,对于建设成效不明显的项目予以终止。
三、材料提交
1.探究性实验项目结项报告(附件1)、探究性实验项目自我评价表(附件1-4)及探究性实验中期检查报告(附件2)由学院审核签字(盖章)汇总后,于11月10日前将纸质版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inyf@upc.edu.cn。
2.探究性实验项目结项支撑材料(附件1-2、附件1-3)仅提交电子版材料,由学院汇总后于11月10日前发送至邮箱:yinyf@upc.edu.cn。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电话:86981896。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探究性实验项目验收和2022年探究性实验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zip
教务处(荟萃学院)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