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有关单位:
教室是学校组织教学活动、学生学习的重要场所,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室借用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借用范围
1. 教室仅供校内单位和师生使用;面向校外人员确需借用教室的,须提前报相关单位审批,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
2. 教室借用仅面向我校教职工,学生活动借用教室须由辅导员或指导教师办理手续;教师应妥善保管个人教务系统账号,不得将账号交给他人进行教室借用。
3. 出国留学相关活动借用教室的,须经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批,由专人负责申请借用;禁止其它社会培训机构利用教室开展任何形式的宣传、培训活动。
二、借用要求
1. 借用教室需提前一个工作日办理手续,并如实填写使用用途,不得以与实际用途无关的理由申请借用,对类似于“开会”、“讲座”等标注不清楚、不具体的,一律不予批准。禁止任何班级或社团私自占用教室开会或集体自习。
2.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教室用途;不得假借教学活动或学生社团活动等名义申请教室;不得将借用教室转借(租)给校外单位或个人使用。
三、违规处理
教务处将不定期开展教室使用情况检查,对未经批准擅自使用教室,或违规使用教室者,教务处有权终止其教室的使用,并追究其责任;存在师德失范行为的,将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要求报相关单位处理。
违规使用教室举报电话:86981302。
教务处
2019年9月27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室借用管理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