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2018-1学期办理听课(重学)手续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9-15  作者:  浏览次数: 4081

各教学院部: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结合学生重学(做)、提前修读等实际需要,现将本学期听课手续办理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

1.学生范围

2013级(建筑学)、2014级、2015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课程范围

1)所有非班级课表中的课程(任选课程除外)均需要通过办理听课手续(重学证或者听课证)获取上课及考试资格,否则成绩无效(办理流程参见附件1)。

2)所有学生办理听课手续没有门数、学分限制。

二、办理时间

201791600:00201793024:00

三、收费办法

1.不及格的课程:学生均可以参加一次免费的重学(做),一次重学(做)之后的重学(做)须按照40/学分的标准办理重学(做)手续。

2.已及格但感觉成绩不理想的课程:学生必须统一交费方可参加重学(做),标准为40/学分,但不允许跟随重学班课程进行重学。

3.结业生重学的课程:按照80/学分的标准办理听课手续。

4.提前修读的课程:按照40/学分的标准办理听课手续。

5.缓考补学、转专业补学限选补学等补学课程免于收费。

四、办理要求

1.办理重学手续前,学生本人务必确认申请课程在当前学期有开课并有学习机会,否则造成的不便将由学生自己承担。

2.重学(做)课程原则上按同一专业低年级的相同课程为准;不同专业的相同课程未经任课教师的允许不准参加重学,不同课程编码但课程名称相同的课程原则上不能办理重学。

3.办证类型主要有普通重学(做)、提前修读、缓考补学、转专业补学等。

五、注意事项

1.本学期参加重学的课程,学生必须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中“重学(做)”的相关规定办理听课手续并联系任课教师进行重学,否则任课教师有权不准其参加该课程的结课考核。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过程在学生成绩中如实记载(如学生重学(做)课程应如实标明)。对于开课时间早于听课手续办理时间的课程,学生可根据开课安排和任课教师要求先进行课程学习,再办理听课手续。

2.2019届预计毕业生(即2015级在校生)对已及格但感觉成绩不理想的课程尽早安排相关课程的刷分,及时办理听课手续。

3.听课手续办理后,重学证、听课证等听课凭证仅当学期有效;学生应合理安排学习进程,根据自身情况办理听课手续。

4.本学期重学(做)手续办理停止办理后,请各学院及时将重学(做)数据库(办理流程参见附件2,数据库格式参加附件3-系统导出即可)发送至学籍管理科,并于1012日前将《各院部重学重考数据统计》(按院部统计)填写完毕签字盖章后连同重学费用收据交至学籍管理科。

5.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与学籍管理科联系,电话:86981303

学籍管理科

2017915

附件1:学生重学及听课证报名流程图.doc

附件2:教学秘书重学办理流程图.doc

附件3:重学办理数据库.xls

附件4:报名选课列表(报名&校对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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