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3学期办理听课手续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6-27  作者:  浏览次数: 1239

各院部: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结合实践教学环节实际需要,现将夏季小学期听课手续办理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

1.学生范围

2013级结业或延读的学生、2013级建筑学专业学生、2014级和2015级的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2.课程范围

主要为夏季小学期开设的课程设计、实习、实验、实训等实践教学环节课程。

二、办理时间及途径

1.办理时间:2017627日至2017630日;

2.办理途径:学生所在院部教学办公室登记办理。

三、收费办法

1.不及格的课程:学生均可以参加一次免费的重做,一次重做之后的重做须按照40/学分的标准办理重做手续。

2.已及格但感觉成绩不理想的课程:学生必须统一交费方可参加重做,标准为40/学分。

3.结业生重做的课程:按照80/学分的标准办理重做手续。

4.提前修读的课程:按照40/学分的标准办理听课手续。

5.缓考补做、转专业补做免于收费。

四、听课要求

1.办理重学手续前,学生本人务必确认重学课程在当前学期有开课并有学习机会,否则造成的不便将由学生自己承担。

2.重学(做)课程原则上按同一专业低年级的相同课程为准;不同专业的相同课程未经任课教师的允许不准参加重学,不同课程编码但课程名称相同的课程原则上不能办理重学。

3.办证类型主要有普通重学(做)、提前修读、缓考补学、转专业补学等。

五、注意事项

1.本学期参加重学的课程,学生必须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中“重学(做)”的相关规定办理听课手续并联系任课教师进行重学,否则任课教师有权不准其参加该课程的结课考核。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过程在学生成绩中如实记载(如学生重学(做)课程应如实标明)。

2.听课手续办理后,重学证、听课证等听课凭证仅办理手续当学期有效

3.本学期重学(做)手续办理停止办理后,请各学院及时将重学(做)数据库发送至学籍管理科,并将《各院部重学重考数据统计》(按院部统计)填写完毕签字盖章后连同重学费用收据交至学籍管理科。

4.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与学籍管理科联系,电话:86981303

附件1:2016-2017-3学期各院部重学重考数据统计汇总.doc

附件2:重学办理数据库.xls

学籍管理科

                                                        2017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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