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对《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6-26  作者:  浏览次数: 825

 

各有关单位:

教育部于201724日颁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41号),将于201791日起面向全体学生施行。根据文件相关要求,我校积极组织《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工作,成立以教学主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为主的修订工作小组,负责统筹安排学籍管理规定的修订工作。

经过文件调研、集体讨论、反复修订,最终形成《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将该稿发给你们,请组织研究讨论,并提出修改意见,于629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将通过电子邮件发给各单位负责人,请注意查收。

联系人:巴海君,电话:86981303,邮件:xjgl@upc.edu.cn

附件:学籍管理规定征求意见反馈表.doc

 

教务处

2017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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