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教育部于2017年2月4日颁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41号),将于2017年9月1日起面向全体学生施行。根据文件相关要求,我校积极组织《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工作,成立以教学主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为主的修订工作小组,负责统筹安排学籍管理规定的修订工作。
经过文件调研、集体讨论、反复修订,最终形成《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将该稿发给你们,请组织研究讨论,并提出修改意见,于6月29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将通过电子邮件发给各单位负责人,请注意查收。
联系人:巴海君,电话:86981303,邮件:xjgl@upc.edu.cn
附件:学籍管理规定征求意见反馈表.doc
教务处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