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学生赴华东理工大学校际交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6-09  作者:  浏览次数: 1217

为进一步拓展人才培养模式,扩大学生知识视野,感受不同的校园文化氛围,学校将启动2017年国内校际交流学习项目,选派部分优秀本科生到华东理工大学交流学习。

一、交流项目基本情况

    1.交流学校:华东理工大学

2.交流学生:全日制2015级本科生

3.交流专业: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自动化(共计20名)

4.交流时间: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

5.交流培养方式:参加交流培养的学生编入对方的相关全日制班级,插班上课;学习考核、教育管理等与同班同学同等对待。

二、报名条件及选派办法

1.符合交流学校专业要求的本科生均可自愿申请交流,要求学习成绩优良,无任何违纪记录。申请交流的学生需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校际交流学习申请表》,并交到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

2.相关学院根据申请学生的情况择优排序推荐,并于620前报送教务处学籍管理科。教务处综合学院报名情况及申请学校的相关要求确定选派人选。

三、其他说明

1.收费标准:参加交流培养的学生学费、住宿费仍在我校缴纳。

2.选课:学生应事先了解对方学校相关专业的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并在对方学院的指导下进行选课。

3.学籍管理:学生在交流期间的学籍、户口、档案等不迁移。学生完成交流学习后按时回校报到注册,继续学习。

4.违纪处理:学生在交流期间应遵守交流学校的规章制度,交流期间发生的各种违纪行为,由交流学校将相关文件资料转交我校,按照我校纪律处分相关规定处理。

5.需要购买生活用品请在报名表中注明,不能单件购买。

附件:
      1.华东理工大学简介.doc
      2.《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校际交流学习申请表》.doc
      3.生活用品清单.doc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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