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为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科技创新活动,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学校将开展2013年度本科生科技创新学分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凡在学科竞赛、科学研究、学术论文发表、发明创造、技术开发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均可申报科技创新学分。
二、认定标准
科技创新学分认定标准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生科技创新学分认定办法》(中石大东发[2006] 9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文件见《学生手册》或从教务处网站“实践教学-管理文件”下载。
三、认定时间范围
本次科技创新学分认定的时间范围为2012年5月10日至2013年5月10日。
四、认定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生科技创新学分申请表》(见附件1)交所在学院,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专利证书、成果鉴定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复印件须完整,如发表的论文、专利证书等,须有杂志或证书的封皮、目录和正文。
2.学院审核。因学分计入学生成绩档案,各学院要对学生申请材料严格把关,必须验证原件。没有原件或不符合认定范围的项目不予接收和认定。材料验证完毕后,将原件当场退还给学生。学院审核通过后将每个学生的材料进行装订:封面为申请表,材料复印件按申请表上所填材料的顺序排列。
3.学校认定。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学院审核情况进行认定后,并对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公布本年度创新学分认定情况。
五、材料报送要求
各学院于5月17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1.学生的申请材料;
2.加盖学院公章的《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生科技创新学分汇总表》,并提交电子版。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学分认定工作,加强宣传,认真组织,切实做好本项工作。
联系人:王志华,薛钧译;联系电话:86981307;
E-mail:xuejy@upc.edu.cn。
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生科技创新学分申请表.doc
附件2: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生科技创新学分汇总表.doc
二〇一三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