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拓宽学生学习空间,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类)实施细则》精神, 2013年转专业工作主要包括兴趣专长学生转专业、特殊困难学生转专业和学院内部学生转专业3个方面,具体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 转专业工作是一项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所有工作环节务必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切实保证学生的个体利益。
2. 学校负责对转专业工作实行总体监控,统筹安排。各学院成立由学院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转专业工作的具体组织与实施。
二、申请对象及条件
(一)申请对象
2011级、2012级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申请条件
1.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1)在某专业的学科领域具有潜质或成绩突出,转入该专业更能发挥特长者;
(2)经学校指定医疗机构检查证明,因身体原因不能在原专业继续学习者;
(3)因某种特殊困难,确实不适合在原专业继续学习者。
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转专业:
(1)国防生、定向培养生(包括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计划)。
(2)艺术类学生。
(3)曾经转过专业的学生。
(4)在校学习期间违反学校纪律的学生。
(5)专业跨文理大类不能互转。
三、学生申请
学生本人于5月6日—5月13日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3份、成绩单1份,特殊困难学生须提交详细的书面陈述材料和其他辅助材料)。
四、学院审核
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审核转专业学生的申请,结合专业情况确定专业转出人数,并根据转出条件和学生的综合情况进行推荐。学院确定拟同意转出学生名单,由主管院长签署意见。学院于5月17日前将《拟转出专业学生汇总表》(含电子版)和学生申请材料按拟转入学院分类分专业报送教务处。
五、笔试考核
学生申请转专业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考试。
1. 笔试科目:具体科目见《转专业计划一览表》。
2. 笔试时间:5月25日(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六、面试考核
1. 面试时间:6月3日—6月13日(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 面试组织
(1)兴趣专长学生转专业面试按照拟转入专业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初选,初选比例为1:2。学院负责组织面试,并将面试成绩于6月14日前报送教务处。
(2)特殊困难学生转专业面试由学校根据学生申请情况组织评审小组,统一安排学生进行面试答辩。
(3)学院内部学生转专业面试由学院负责组织面试,学院依据学生面试成绩,根据具体专业需求和学院实际情况确定入围名单,主管院长签署意见。
七、录取
1. 兴趣专长学生转专业按照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所占比例按照《2013年转专业计划一览表》执行)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
2. 特殊困难学生转专业由评审小组根据学生面试情况,为学生指定专业继续学习。
3. 学院内部学生转专业结果由学院于6月17日前形成书面报告,报送教务处。
学校根据专业容量和各专业接收要求确定转专业预录取结果,于6月21日前向全校公示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即可办理学籍手续。如有异议,学校负责组织对转专业情况进行复议。
八、 手续办理
批准转专业学生于7月1日—7月5日办理学籍手续。
九、其他
1. 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未正式办理有关手续前,必须参加原专业的学习,未参加原专业学习且违反学习纪律者取消其转专业资格;学生转专业后,须跟班就读,其修读课程学分要求及毕业资格审查按转入专业培养方案执行。
2. 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后,如果因个人原因需要撤销原申请,应在6月20日前向教务处提交撤销申请,6月20日以后概不受理撤销请求。
3. 未尽事宜,按《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类)实施细则》执行。
附件1:2013年转专业计划一览表.xls
附件2:学生转专业申请表.doc
附件3:拟转出专业学生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4:特殊困难学生转专业申请表.doc
教务处
2013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