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校级优秀教学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11-05  作者:  浏览次数: 376

    

各院部、有关单位:

为及时总结教学研究与改革经验,做好国家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准备工作,学校将于11月份组织开展2012年校级优秀教学成果的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教学类成果。凡由我校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在本科、研究生、成人教育等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的教学类成果(含教材),均可参评。已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的教学成果,在内容相同而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再次申报。

2.实验技术类成果。主要包括:一是实验内容、实验技术、实验方法和手段的研究与开发方面的技术成果;二是实验装置、实验教具、仪器设备、模型标本的研制与改造的技术成果。已获得专利的技术成果不再参评。

二、评选条件

1.教学类成果必须经过一定时间的教学实践检验,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具有思想性、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具有重要作用。

教材形式的教学成果,必须是由我校教师担任第一主编的公开出版教材或校内胶印教材,至少经过两届学生使用,获得同行专家和学生好评,具有一定影响而且今后继续使用。

2.实验技术类成果必须以教学工作为主要任务,正常使用一年以上,并且在培养学生实践能力方面取得显著效果。

3.相同条件下,经过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立项、质量工程立项的项目所取得的成果将优先考虑。

4.鼓励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等联合申报,但我校须为第一完成单位。

三、申报材料

1.申报教学类的成果需提交:

(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优秀教学成果推荐书》(附件1)一式3份;

(2)成果总结报告:5000字左右,一式2份;

(3)支撑材料:能够充分证明所报教学成果的实践效果,如公开发表的研究论文、出版教材、有关获奖材料等,1份。

(4)优秀教学成果(教材)推荐汇总表(附件21份。

2.申报教材形式的教学成果需提交:

(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优秀教学成果推荐书》一式3份;

(2)2本(套)样书;

(3)支撑材料,如同行专家评价、学生评价等有关材料,1份。

3.申报实验技术类的成果需提交:

(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学实验技术成果奖申报表》(附件3)一式3 份;

(2)成果或技术总结,一式2份;

(3)支撑材料:如公开发表的论文、装置的设计材料等,1份;

(4)教学实验技术成果推荐汇总表(附件41份。

所有申报材料均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正文内容字号不小于5号。推荐书、成果总结和支撑材料均需单独装订。

四、评选程序

1.教师申报。教师认真梳理研究思路,系统总结成果材料,按要求填写成果推荐书和成果总结报告,教学类成果推荐书填写时请参考填报说明(附件5)。

2.单位初评。各单位组织专家对教师申报材料进行初评并排序,1115日前将拟申报成果材料及推荐汇总表整理完毕后报教务处,教学类成果申报材料交至教学研究科,实验技术类成果申报材料交至实践教学科。各单位推荐一等奖的成果数量不应超过申报总数的1/3,具体申报指标见附件6

3.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校级教学成果进行评审,经公示后发文公布评审结果。

五、其它事项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工作,认真组织,严格把关,推荐理论先进、成效显著、创新性强、影响面大的高水平成果参与评选。

2.本次评选分别设优秀教学成果和优秀教学实验技术成果一等奖与二等奖,优秀教材与优秀教学成果一并评选,不再单独设置奖项。

3.学校将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分配给我校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的名额,从获得校级一等奖的成果中择优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

其它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教学类成果申报联系人杨慧,电话:0532-86981306,邮箱:yanghui2007@upc.edu.cn;教学实验技术类成果申报联系人薛钧译,电话:0532-86981307,邮箱:xuejy@upc.edu.cn

 

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优秀教学成果推荐书.doc

附件2: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优秀教学成果(教材)推荐汇总表.doc

附件3: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学实验技术成果奖申报表.doc

附件4: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学实验技术成果推荐汇总表.doc

附件5: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填报说明.doc

附件6:2012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指标分配.doc 

 

 

教务处

二○一二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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