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身份号码更正证明》由更改身份证号码所在的公安部门(当地派出所或公安分局)开具,其基本要点如下:
1、一般来说、该证明为打印件,各项内容均为电脑打印;
2、证明上会有“户口专用”字样的公章(户籍所在省级部门公安厅以及开具证明的县市公安局的两个公章);
3、所在省区统一更改编号(原件编号为红色);
4、相关发函单位的联系电话。
具体样本参考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