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5-03  作者:  浏览次数: 4782

各学院:
      为了拓宽学生学习空间,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类)实施细则》精神,2012年转专业工作主要包括普通转专业工作中石化联合培养转专业工作2个方面,具体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 转专业工作是一项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所有工作环节务必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切实保证学生的个体利益。
      2. 学校负责对转专业工作实行总体监控,统筹安排。各学院成立由学院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转专业工作的具体组织与实施。
      二、普通转专业工作
      (一)申请对象:2010级、2011级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申请条件
      1.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① 在某专业的学科领域具有潜质或成绩突出,转入该专业更能发挥特长者;
      ② 经学校指定医疗机构检查证明,因身体原因不能在原专业继续学习者;
      ③ 因某种特殊困难,确实不适合在原专业继续学习者。
      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转专业
      ① 国防生、定向培养生。
      ② 艺术类学生。
      ③ 曾经转过专业的学生。
      ④ 在校学习期间受过处分的学生。
      (三)程序
      1.学生申请
      学生本人于54510前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3份),并提交成绩单1份。
      因特殊困难无法在原专业继续学习的学生除提交《申请表》、成绩单等材料外,还需提交个人书面陈述材料和无法在原专业继续学习的辅助证明材料。辅助证明材料需由班长、辅导员和学院主管领导核实后签署意见。
      2. 转出学院审批
      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审核转专业学生的申请,根据本年度转专业工作要求和学生的综合情况进行推荐,确定拟同意转出学生名单,并由主管院长签署意见。学院于5月16日前将《拟转出专业学生汇总表》(附件3,含电子版)和学生申请材料按拟转入学院分类分专业报送教务处。
      3. 考核
      (1)笔试考核
      普通学生转专业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考核。
      笔试科目:大学外语(2011级Ⅱ级,2010级Ⅳ级)和高等数学(上下册)。
      考试时间:5月27日(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2)面试考核
      学院必须严格按照转专业组织工作流程进行面试。
      ① 面试时间
      6月4日—6月15日(学院确定具体时间安排,于5月31日前报送教务处)。
      ② 面试组织
      ⅰ. 普通学生转专业面试按照拟转入专业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初选,初选比例为1:1.5。学院负责组织面试,并将面试成绩于6月17日前报送教务处。
      ⅱ. 因特殊困难无法在原专业学习的学生转专业面试由学校根据学生申请情况组织评审小组,统一安排学生进行面试答辩。
      ⅲ. 学院内部学生转专业由学院单独组织面试,由学院依据学生面试成绩,根据具体专业需求和学院实际情况确定入围名单,主管院长签署意见。
      4. 录取
      ① 普通学生转专业按照总成绩(原则上笔试占70%、面试占30%,但具体笔试和面试成绩所占比例由各学院确定)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
      ② 学习困难学生转专业由评审小组根据学生面试情况,为学生指定专业继续学习。
      ③ 学院内部学生转专业结果由学院于6月17日前形成书面报告,报送教务处。
      ④ 学校根据专业容量和各专业接收要求确定转专业预录取结果,报送主管校长批准。
      5. 公示、公布批准转专业录取结果
      主管校长批准最终转专业名单,于6月25日前向全校公示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即可办理学籍手续。如有异议,学校负责组织对转专业情况进行复议。
      6. 手续办理
      批准转专业学生于7276办理学籍手续。
      三、中石化联合培养转专业工作
      本次中石化联合培养选拔学生均转入石油工程专业。
      (一)申请对象:理工科2010级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条件
      1. 思想品质好,热爱祖国,热爱石油事业;
      2. 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工作环境和从事野外艰苦工作;
      3. 自愿参加规定的石油主干专业定向培养,并到定向企业工作至少5年;
      4. 第一、第二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处于专业前50%,无必修课不及格现象;
      5. 无因违反校规校纪或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三)程序
      1. 学生申请
      学生根据通知向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提交申请并附成绩单、个人自荐材料等书面材料。
      2. 学校笔试考核
      学生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转专业笔试考核。
      3. 中石化面试考核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根据考核成绩组织报名学生进行面试,确定学生综合成绩,并向学校提供初选名单。
      具体面试时间以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的通知为准。
      4. 学校审核公布
      教务处协同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协调后确定入围名单,报送主管校长批准,于6月25日前予以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经批准转的学生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学校签订定向联合培养协议,并办理学籍手续。
      5. 手续办理
      批准中石化联合培养转专业学生于7月2日——7月6日办理学籍手续。
      四、其他
      1. 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未正式办理有关手续前,必须参加原专业的学习,未参加原专业学习且违反学习纪律者取消其转专业资格;学生转专业后,须跟班就读,其修读课程学分要求及毕业资格审查按转入专业培养方案执行。
      2. 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后,如果因个人原因需要撤销原申请,应在6月20日前向教务处提交撤销申请,6月20日以后概不受理撤销请求。
      3. 未尽事宜,按《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类)实施细则》执行。
 
 
 
 
教务处
2012年5月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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