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按照“常规检查与专项检查结合、查找问题与工作整改结合、即查即改与长效机制结合”的工作思路,定于本学期第9-11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一)常规检查
重点围绕教学秩序、课堂教学、课程考试等方面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1.教学秩序:教师课表执行与调停课、按时上下课等情况;学生上课出勤、课堂纪律等情况。
2.课堂教学:教学进度、教材选用、备课授课、辅导答疑等情况;课堂教学内容优化、多元化教学方法应用、全过程学业评价实施等课堂教学改革的落实情况。
3.课程考试:试题命制、考试组织、考风考纪等情况。
(二)专项检查
1.审核评估整改专项检查。各教学院部对照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方案》和院部整改任务台账,重点检查院级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情况,包括质保队伍建设、质保机制完善、闭环管理与持续改进情况等,尤其是在课堂教学质量保障方面采取的针对性措施及整改成效。
2.本科教学设备自查。聚焦2021年以来购置的5万元以上教学设备开展核查。重点核实设备是否投入本科教学,统计其用于教学大纲所列实验课程、实验项目等教学环节的实际使用情况;大创训练、毕业设计相关使用数据仅作补充参考,不作为设备主要应用环节。对未服务本科教学的设备建立问题台账,细化整改措施,落实立行立改,充分盘活仪器资源,夯实本科实践教学硬件支撑。
二、检查要求
1.成立检查组。学校成立教学秩序检查组,围绕教学安排执行情况开展重点检查。各院部要根据学校期中教学检查要求,规范教学管理,维护教学秩序,深入开展专项检查。
2.召开座谈会。各院部要召开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广泛听取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建议,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其他层面的座谈会。
3.进行分析总结。一是各院部要对期中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分析、总结,研讨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节点,填写期中教学检查总结表(附件)。二是对审核评估整改以来围绕院级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开展的工作进行专项总结,包括采取的主要措施、取得的主要成效、质量监控过程中发现的典型问题及整改情况等。11月25日前将总结电子材料分别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4.检查工作汇报。期中教学检查结束后,学校将组织召开期中教学院部长会议,各院部进行检查工作汇报。审核评估整改专项重点汇报院级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情况、质量监控分析反馈与持续改进情况等。教学设备自查专项重点汇报2021年以来购置的5万元以上教学设备在实验教学中的使用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以PPT形式汇报,每个单位10分钟。
未尽事宜,请联系相关单位。教务处联系人:单英晋,电话:86981303,邮箱:xjgl@upc.edu.cn;教学质量评估中心联系人:杨慧,电话:86981301,邮箱:yanghui2007@upc.edu.cn。
教务处、荟萃学院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