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有关单位:
学校将于近期开展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的经费报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销对象
通过阶段性检查的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
二、报销安排
项目由院部组织报销工作,教学院部将通过本次阶段性检查的项目花销明细整理完成后,填报财务系统,并在11月15日前完成报销工作。
三、报销流程
1.各项目组应仔细阅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项目报销指南》(“大创网站”-“资料下载”处下载),严格按照指南要求整理发票与材料。
2.各项目在报销前须在系统中根据报销实际情况提交项目列支,并通过指导教师审核(未提交项目列支的不予报销,院部在将发票提交学校审核前,对项目列支暂不作审核;待项目报销完毕后,根据项目实际报销金额进行经费审核)。
3.各项目负责人将发票整理后根据院部安排办理报销,院部根据《报销指南》并结合学院制定的对项目的报销要求对项目发票进行严格审核,并对每张发票的用途进行深入了解,必须是与项目研究有关且经过指导教师签字,记录每个项目报销情况,完成报销汇总表电子版(附件)报送教务处,同时将各类发票张数与金额进行整理统计,按照财务处要求进行整理或粘贴,由院部双创负责人将材料反馈至教务处实践与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四、报销要求
1.根据项目研究进度报销相应额度,通过本次阶段性检查的项目报销额度一般不超过总经费的50%。
2.经费必须实报实销,不得用发票套取经费。对报销后的项目,如果发现项目弄虚作假或没有开展实质性工作,学校将严肃处理并追回相关经费。
3.错过本次报销时间本学期不再组织报销,相关额度不会结转至明年,也不能在明年结题报销时一并报销;明年的报销额度不会因本次未报销而增加。
五、其他方面
1.院部要对每一个项目的报销情况进行跟踪管理,认真审查,严格控制报销比例,严禁超额报销。
2.项目组学生要正确认识报销工作,端正态度,将项目经费真正用在创新创业实践上。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实践与创新创业教育中心联系,联系电话:86981307。
教务处
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