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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十九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学术论文、改革 成果项目、创业推介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菲菲作者:发布时间:2026-07-13浏览次数:11

各教学院部、有关单位:

为选拔优秀项目参加第十九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下简“国创年会”),学校拟开展评选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类型

1.学术论文

要求第一作者是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本科生(项目已经完成并继续攻读研究生的学生,原则上只允许一年级的研究生参加年会)。需在首页或致谢部分严格按规定进行标注,标注内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支持项目(项目批准号)”。大学生创新年会会议语言为中文,如果参会的学术论文已在外文期刊上发表,需按学术论文格式把论文用中文重新整理和撰写,中外文论文的作者、标注和内容要一致,并附上已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和外文论文原文。

2.改革成果项目

要求第一完成人是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本科生(项目已经完成并继续攻读研究生的学生,原则上只允许一年级的研究生参加年会)。申请或获得专利的项目,专利申请人或发明人需有参加项目的本科生。创新成果丰硕、展示性强的项目优先推荐。

3.创业推介项目

要求项目主要完成人是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本科生(或已经毕业4年内的毕业生),创意团队、初创企业和成长企业的团队负责人或企业法人参加过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资格要求

1.推荐项目原则上为2023—2025年获批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且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类型报名。团队成员需为立项公示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成员,根据团队负责人学籍或学历确定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且代表的学校具有唯一性。

2.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实、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项目如有涉密内容,须进行脱敏处理。

3.入选国创年会后,每项作品均要求有学生代表参会并积极进行展示和交流。

三、推荐名额

每个单位至少推荐1篇论文和1个改革成果项目,创业推介项目数量不限,并于7月16日前,将推荐的项目、论文推荐意见表(详见附件1-4)和学院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6发送至邮箱20120069@upc.edu.cn。

各单位应积极组织推荐优秀作品参选,并对推荐年会的学术论文、改革成果和创业推介项目进行严格审核和把关,避免出现学术不端、弄虚作假、知识产权和投资股权纠纷等问题。学校将于7月17日组织答辩评审。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实践与创新创业教育中心联系,联系人:李菲菲,联系电话:86981307。

附件1 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学术论文推荐意见表.doc

附件2 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学术论文格式要求.doc

附件3 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改革成果项目推荐意见表.doc

附件4 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创业推介项目推荐意见表.doc

附件5 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作品评审标准.doc

附件6-第十九届国创年会学院推荐项目汇总表.xlsx

 

 

 

 

 

                                                    教务处

20267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