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位同学:
为适应新时代人才培养的新要求,进一步促进学生跨学科知识交叉融合,满足学生个性化、多元化发展需求,鼓励学生在修读主专业的同时,结合职业发展规划与兴趣方向自主修读微专业,现将 2025 年微专业学生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微专业介绍
微专业指围绕某一特定领域或技能,开设一组短周期、模块化的课程,具有快速响应产业需求、培养机制灵活的特点。通过系统化的微专业课程学习,不仅可以扩展学科视野,还可以针对性提升特定领域的专业技能,为未来职业发展积累竞争优势。
二、招生微专业
本年度招生微专业共有19个(见附件1),具体招生要求详见各学院官网微专业招生简章。
三、报名对象
学有余力的在籍本科生,以大一大二学生为主,每位学生限修读一个微专业,同时要符合各微专业招生简章规定的有关条件。
四、报名和录取程序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3日—6月13日。
时间 | 内容 |
6月3日—6月5日 | 学生进行第一轮报名 |
6月6日—6月8日 | 学院进行第一轮遴选和录取 |
6月9日—6月11日 | 根据剩余容量,学生进行第二轮报名 |
6月12日—6月13日 | 学院进行第二轮遴选和录取 |
2.报名流程:学生登录教务系统(微专业管理-微专业报名)报名,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微专业报名表》(见附件2)并上传报名表。
3.录取公示:各主办学院负责招生宣传、咨询报名、选拔、公示等事宜,并于6月14日前将2025年微专业录取学生汇总表(见附件3)报送教务处。微专业成班运行须录取人数超过15人(含15人)。
五、培养管理
1.通过教育部备案的微专业,可通过学信网查询。从2024级学生起,修读微专业可满足培养方案设置的4个跨学科学分的必要条件(具体以本专业培养方案为准)。
2.微专业运行纳入学校本科教学体系统一管理。微专业主办学院具体负责教学计划、课程编排、选课组织、考试安排、课程成绩、质量监控等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3.开班时间为秋季学期,由主办学院单独开班授课,可采用线下、线上线下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开展教学,授课时间一般为周末或晚上,避免与主修专业课程时间冲突。
4.微专业课程成绩以“微专”属性显示在成绩单上,与主修专业成绩分类管理。学生未达到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学分要求,其已修课程可认定为跨学科课程或通识教育选修课程(通识核心课程除外)。
5.学生须在主修专业毕业前,依据微专业培养方案修满课程学分。微专业毕业资格由微专业主办学院审核,报教务处备案,审核通过后由学校颁发微专业证书。
6.学生因学习兴趣转移等原因申请退出微专业时,须向微专业主办学院提出退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正式退出。
7.微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课程费用按所选学分计费,学生中途退出或终止学业的,已缴纳的选课费不予退还。为鼓励学生修读微专业课程,对完成课程学习并取得证书者,学校给予减免10个学分学费的优惠。
六、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相关学院或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联系人:杜金桥,电话:86981919,邮箱:dujinqiao@upc.edu.cn。
附件:1.2025年招生微专业名单
2.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微专业报名表
3.2025年微专业录取学生汇总表
教务处
2025年5月28日
附件2: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微专业报名表.docx
附件3:2025年微专业录取学生汇总表.docx
附件1
2025年招生微专业名单
(具体招生简章点击专业名称查看)
序号 | 微专业名称 | 学院 | 招生计划 | 学分 | 修读学期 | 招生对象 | 专业面向 |
1 | 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院 | 20 | 15 | 4 | 大一、大二 | 全校所有专业(资源勘查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地质学、地球物理学除外) | |
2 | 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院 | 30 | 15 | 3 | 大一、大二 | 全校理工科专业(非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类专业) | |
3 | 石油工程学院 | 30 | 15 | 3 | 大一、大二 | 全校所有专业(非石油工程类专业) | |
4 | 化学化工学院 | 30 | 16 | 4 | 大一、大二 | 全校所有专业(非能源化学工程专业) | |
5 | 机电工程学院 | 30 | 15 | 4 | 大二 | 全校所有专业(非安全工程类专业) | |
6 | 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 | 30 | 16 | 3 | 大一、大二 | 全校理工科专业(非能源储运类专业) | |
7 | 石大山能新能源学院 | 30 | 15 | 4 | 大一、大二 | 全校工科专业 | |
8 | 海洋与空间信息学院 | 30 | 14 | 4 | 大一、大二 | 全校所有专业 | |
9 | 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 | 30 | 13 | 4 | 大一、大二 | 全校理工科专业 | |
10 | 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 | 50 | 15 | 4 | 大一、大二 | 全校理工科专业 | |
11 | 理学院 | 30 | 15 | 4 | 大一、大二 | 全校理工科专业 | |
12 | 经济管理学院 | 30 | 14 | 4 | 大一、大二 | 全校所有专业 | |
13 | 经济管理学院 | 50 | 16 | 4 | 大一、大二 | 全校所有专业(市场营销专业除外) | |
14 | 外国语学院 | 30 | 15 | 3 | 大一、大二 | 全校专业(英语专业除外) | |
15 | 外国语学院 | 20 | 15 | 3 | 大一、大二 | 全校所有专业 | |
16 | 外国语学院 | 15 | 15 | 4 | 大一、大二 | 全校所有专业 | |
17 | 文法学院 | 30 | 15 | 4 | 大一、大二 | 全校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除外) | |
18 | 文法学院 | 30 | 16 | 3 | 大一、大二 | 全校专业(法学专业除外) | |
19 | 石油工业训练中心 | 30 | 14 | 3 | 大一、大二 | 全校理工科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