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为促进学生全面化、个性化、最大化成长,发挥学生的专业兴趣和特长,结合学校实际,近期将组织开展选课转专业工作,有关工作安排及要求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学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学校普通全日制2021级本科生;
(2)遵守学校教育教学规定,学习态度端正;
(3)已修得拟转入专业一定学分,且满足拟转入专业准入要求。
2.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1)以特殊形式招生录取的;
(2)有转专业经历的;
(3)处于休学或保留学籍状态的;
(4)其他不符合国家或学校相关政策规定的。
二、转专业方式
选课转。
三、工作程序
1.9月18日-19日,学生登录数字石大,通过e站通进行选课转专业申请(申请流程见附件1)。
2.9月20日,转出学院对本学院拟转专业学生进行审核(审核流程见附件2)。
3.9月21日-23日,转入学院及时下载选课转汇总表(下载流程见附件3),并对拟转专业学生学分修读情况进行审核,比对已修得学分与拟转入专业相应年级执行计划,原则上必修和专业选修课程总学分相差不超过10学分,且所修课程符合拟转入专业基本课程要求(选课转要求见附件4)。转入学院填写拟申请选课转专业学生审核情况表(转专业学生审核情况表见附件5),经转入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审查同意,教学院长签字盖章后报学校教务处审核。
4.选课转专业名单公示及学籍异动时间另行通知。
四、其他
1.各学院成立由分管副院长担任组长的转专业工作小组(人数不低于5人),负责本学院转专业相关工作。
2.转专业录取学生,其学籍自转入学期由接收学院管理,并在学生档案表中予以标注。
3.学生转专业后,接收学院对学生课程冲抵、课程修读等进行指导,并制定合理的修读计划。
4.学生转专业后应按转入专业标准缴纳学费。
5.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后,因个人原因须撤销申请的,应在转专业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提交撤销申请,名单公示结束后概不受理,联系电话:86981303。
教务处(荟萃学院)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