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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60期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培训班报名的通知

发布者:董增华作者:发布时间:2024-06-26浏览次数:428


根据《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第60期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培训班预报名的通知》(鲁教语办函〔202423号),现就第60期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培训班预报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员遴选条件

1.普通话水平达到一级乙等或以上。

2.汉语言文学、中文、播音等相关专业优先。

3.熟练掌握汉语拼音,有较强的发音、审音、辨音能力。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5 岁。

5.在职在编人员,热爱普通话推广工作,有志于从事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身体健康。

二、学习内容及要求

学习考核内容:语言文字工作政策;汉语拼音与国际音标训练;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和测试能力训练。

目的要求:通过培训,使学员掌握常用国际音标、普通话语音知识,提高普通话口语水平,具备符合标准的普通话发音、审音和测试能力。

三、其他

1.培训时间:2024722-82

培训地点: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凤凰山校区学术交流中心(潍坊市渤海路7369 号)

2.本期我校参与培训的学员名额为1名,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择优选择1名学员参加培训,请符合条件的老师填写《山东省第60期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培训班学员预报名表》,并于2024630日前发至邮箱zhaosheng@upc.edu.cn

3.学员报到时须携带本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并准备近期大一寸照片1 (尺寸:42mm×30mm,像素不低于600×400,底色不限)

4.学员开学当日未报到者,视为放弃其入学资格。培训期间凡缺课2 天及以上的学员,视为自动放弃培训资格,并将通报到学员所在单位。

5.学员应自备《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纲要(2021 年版)》、《测试员实用手册》以及现代汉语类工具书,有条件的可带笔记本电脑或媒体播放器,用于个人训练。

6.学员食宿费、培训费及测试费由省语委办承担,其他费用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

7.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电话:0532-86981305


   附件:山东省第60期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培训班学员预报名表.docx



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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