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务处(荟萃学院)

教学周

关于做好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和阶段性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文华作者:发布时间:2024-02-28浏览次数:1772


各教学院部、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过程管理、提高项目质量,学校组织开展2024年大创项目结题验收和阶段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

1.验收范围

2021年立项,2023年应结题但申请延期结题项目;2022年立项项目(含2023年确定为省级、国家级项目);2023年立项的一年期项目。

2.验收方式

各项目负责人所在院部以现场答辩评审的方式进行验收。

3.验收内容

各项目组需要将研究内容和研究成果以研究报告形式提交所属院部,可辅助实物、制作视频等进行项目展示。各院部结合项目提交的结题材料,组织专家(不少于3名,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进行评审,重点考查项目研究过程的实践经历和投入情况,通过项目研究对发现问题、运用新方法解决问题的创新意识和能力的培养,项目本身在技术、思路、原理、方法上的创新性及项目展望。

4.成绩评定

1)项目验收成绩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成绩评定为优秀的项目原则上应有一定的展示度,例如有实物、高水平论文、专利、高水平竞赛获奖等成果,优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结题项目数量的30%;对研究无实质内容、结题材料拼凑、抄袭的项目,成绩按不合格计。

2)项目验收要注重考查学生在项目研究过程中的收获,容许项目研究结果“失败”。申请“失败”的项目应有实质性的研究过程,须提交相应结题材料,说明项目研究开展的工作,分析失败原因以及对项目进一步开展的设想,并参加验收,经专家组评审确定为“失败”项目后,成绩按合格处理。

5.材料提交

以下所有材料各项目组均需要通过大创管理系统提交:

1)通过系统“月进展记录”栏目完善项目进度情况;

2)通过系统“提交结题报告”栏目填写项目结题报告;

3)通过系统“提交项目成果”栏目填写项目成果信息(论文、专利、竞赛和学术会议情况等);

4)通过系统“提交结题报告”栏目最下方“附件”上传项目结题总结、项目信息简表、项目成果等3项内容。

项目结题总结(校级项目不少于3000字,国家级项目不少于5000字)和项目信息简表(提供记录项目研究过程照片不少于2张)的模板请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http://itp.upc.edu.cn/_s9/main.psp)“下载中心”一栏中下载;项目成果则需要将项目公开发表的论文、竞赛获奖的证书、专利证书等照片或扫描件(单张不超过5M)进行上传。

5)申请延期的项目要通过系统“延期结题申请”栏目提交申请,延期结题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超出延期时间不能结题的原则上项目终止。

二、阶段性检查

1.检查范围

学校立项的2023年两年期项目、2024年所有项目。

2.检查内容

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经费使用情况。

3.检查方式

1)项目自查。项目组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并提交阶段性检查报告,内容包括存在的问题与困难、拟解决的对策、下一阶段研究重点等。

2)院部检查。院部成立专家组(不少于3名,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通过现场答辩评审方式开展检查评审,从项目价值、研究潜力、预期成果、展示效果等方面综合考虑对项目进行排序(排序结果将作为推荐省级大创项目的基本依据)并结合项目阶段性检查报告、网评情况、研究成果材料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定,成绩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其中优秀比例原则上控制在30%以内,不合格项目比例不低于10%。检查结果需在院部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4.项目培优

学校择优遴选部分项目进行重点培育,强化项目过程管理和成果产出,加大项目支持。2024年获国家级、省级立项的项目将自动入选。原则上重点培育项目结题时应有论文、专利或参加高水平竞赛获奖等显性成果。

三、时间安排

1.320日前,各项目组通过系统完成相关材料提交,指导教师进行审核。

2.321-331日,各院部组织完成项目阶段性检查和结题验收评审答辩工作,并将结果进行公示。评审安排需提前在院部网站公布。

3.410日前,各院部通过系统报送阶段性检查、项目排序和验收结果。

四、工作要求

1.项目组在提交相关材料后,及时联系项目指导教师完成审核。大创管理系统使用指南见“大创计划网-大创指南”,网址:http://itp.upc.edu.cn/653/list.htm

2.院部要加强项目的培育与管理,认真组织阶段性检查工作,为学生深入开展项目研究给予指导和建议,重点挖掘有潜力的项目,争取高水平省级项目立项。

3.院部应对申请结题的项目质量进行严格审核,加强对优秀大创项目的宣传。依托大创项目产生的学术论文、专利、竞赛获奖等研究成果产权归学校所有,发表学术论文时应注明“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项目,编号:XXXXXXXXX”。

4.所有项目及学生信息最终以大创系统提交为准。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科联系,联系电话:86981307

                                       

2024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