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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周

关于开展学校示范性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菲菲作者:发布时间:2023-11-28浏览次数:1001

各教学院(部):

为落实上级有关部门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和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建设,全面提升教师教育教学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拟开展校级示范性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学校基层教学组织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教育教学任务、推进教学研究与改革、促进教师教学成长与发展的重要载体和平台,其建设水平直接关系着学校教师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为充分发挥高水平基层教学组织的示范引领作用,建立健全基层教学组织体系,自2023年起至学校“十四五”末,遴选建设30个左右校级示范性基层教学组织。最终建成一批高水平基层教学组织,产出一批高质量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学校教师教学能力和人才培养水平明显提升。

校级示范性基层教学组织按项目库管理,实行增补、退出机制,建设类型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教研室类:教研室、系等教研室类基层教学组织。

2.实验室类:教学实验室、实验教学中心等实验室类基层教学组织。

3.教学团队类:教学团队、课程组等教学团队类基层教学组织。

4.虚拟教研室类:跨课程群组、跨学科专业、跨校、跨区域、跨行业,联合开展协同教学研究与改革实践的虚拟教研室类基层教学组织。

二、申报条件

已在学校备案的基层教学组织均可申报。已获批教育部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的,本次不再申报。

1.注重师德师风建设,教学组织全员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为人师表,师德高尚,不存在意识形态、师德失范、重大教学事故等问题。

2.注重机制建设,实际运行2年及以上,运行流畅,教育教学研究和建设工作成效突出。常态化组织开展集体备课、集中业务学习和研讨,每学期开展不少于4次专题教研活动,团队成员每学期互相听课不少于2次,集体观摩活动每学年不少于1次。

3.注重队伍建设,负责人责任心强、组织管理能力强、教学能力突出、教学经验丰富。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每学年至少承担1门本科课程教学,每学期随堂听课不少于3次。组织规模合理,成员年龄、学历、学缘结构合理。

4.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推动专业、课程、教材等建设,营造追求卓越的教学学术氛围。创新基层教学组织形式、工作方式、工作内容,形成特色。

三、2023年建设计划及遴选程序

2023年,拟分类遴选10个基层教学组织进入项目库建设管理,入库的即为“校级示范性基层教学组织”。遴选程序依次为:基层教学组织申报、院(部)推荐、学校评审三个环节。

12月1日前,各教学院(部)将电子版材料《示范性基层教学组织推荐汇总表》(附件1)、《示范性基层教学组织申报书》(附件2)交至邮箱20120069@upc.edu.cn。学校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按照择优遴选、有利示范的原则,组织评选工作

四、其他

各学院(部)根据总体要求和申报条件,做好本单位基层教学组织建设规划,按时完成组织申报工作对于获评“校级示范性基层教学组织”的,学校将在各类教学项目立项等工作中,对于其团队或主要成员给予一定支持和倾斜。同时,根据实际建设情况择优推荐申报省级示范性基层教学组织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学运行科李菲菲,联系电话:86981302

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示范性基层教学组织推荐汇总表.doc

附件2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示范性基层教学组织申报书.doc

 

 

 

                                    教务处(荟萃学院)

2023年11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