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根据学校《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附件1),现开展2023级本科生导师选聘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各专业要根据学生规模和师资情况选聘2023级本科生导师,平均每个自然班配备至少2名导师(其中1人担任班主任,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不少于1人),优先选聘教授担任导师。
2.仍在本科生导师聘期内的教师,原则上不再重复聘任。
3.本科生导师应按照《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帮助学生科学制定学业修读计划,引导学生积极参加创新创业等各类活动,关注学生学习过程,确定固定的导师接待日和地点,平均每月指导学生不少于1次。每学期做好工作计划和总结,并报学院(部)备案。
4.各教学院部是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工作的主体,要切实担负起管理责任,督促本科生导师落实育人职责。
5.请各院部填写《2023级本科生导师信息汇总表》(附件2),9月14日前将电子文件(Xlsx、签字版Pdf文件)发送至shanyingjin@upc.edu.cn。
6.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荟萃学院)学业与学籍管理科,联系人:单英晋,电话:86981303。
附件:1.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
2.2023级本科生导师信息汇总表
教务处(荟萃学院) 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