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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辅修学士学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魏红宾作者:发布时间:2023-07-06浏览次数:2936

各教学院部:

为进一步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做好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培养工作,满足学生个性化成长需要,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中石大东发〔202285号)要求,学生入学后可修读辅修学士学位,现将2023-2024学年辅修学士学位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1.申报年级:2022级普通全日制本科在校生。

2.专业设置及要求

鼓励各专业学有余力的学生(目前无欠学分)申请修读辅修学士学位,辅修学士学位专业招生人数及具体要求如下:

辅修学士学位专业

招生人数

申报要求

备注

英语

30

外国语言文学类以外专业的学生,第一、二学期英语成绩在录取时作为重要参考指标,无挂科记录。

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法学

40

法学专业类以外专业学有余力的学生,无挂科记录。

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答疑安排

英语:7719:00-21:00,文理楼347

法学:7720:00-21:00(线上答疑),腾讯会议号:482-932-181

2.学生申请

学生登录“数字石大”-e站通-服务大厅选择《辅修学士学位申请表》,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

3.申请时间

78-711日。

三、面试考核及录取

1.面试:学校根据学生报名情况汇总报名申请表,由辅修学士学位所在学院按照相关要求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录取:确定辅修学士学位初审名单后,由学院教学院长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报送教务处,学校根据考核结果审议复核,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四、其他

1.修读辅修学士学位的学生按照100/学分缴纳学费。

2.辅修学士学位授课等教学活动由辅修专业所在学院安排,并配备专业教师进行辅修学士学位的学业指导。

3.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中石大东发〔202285号)文件要求,辅修学士学位与主修学士学位双证合一,其学位修读相关信息将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并在国家学位认证系统中注册为辅修学士学位。

4.其他未尽事宜,由教务处和辅修学士学位开设学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6981303

附件:学生网上申请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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