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为加强校级规划教材管理,加快教材建设进度,根据学校《教材建设管理办法》,现对规划教材出版情况进行核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核查范围:十三五期间立项,申请延期出版的校级规划教材(见附件1)。
2.核查要求:延期出版教材出版时间不晚于2023年3月底,未出版教材取消十三五校级规划教材立项资格,且主编不得申报2023年校级规划教材。
3.材料提交:请各院部于4月7日前将校级规划教材延期出版情况统计表(附件1)和出版教材封面照片一起打包报送教务处。
未尽事宜请联系课程与教材管理科,联系人:常瑜,电话,86981027,邮箱:changyu@upc.edu.cn
教务处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