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有关单位:
为加强实验教学过程管理,保障实验教学质量,提升实验教学信息化水平,学校开发了实验教学管理系统,决定从2022-2023-2学期开始在系统中完成实验排课任务。为了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时间安排
1. 教学任务同步:1月13日12:00前,学校将实验教学管理系统与教务系统对接,完成教学任务同步;
2. 教学任务审核:1月13日12:00-1月18日12:00,学院完成系统中实验教学任务审核及修改;
3. 教学任务准备:1月18日12:00-1月28日12:00,系、实验中心负责人在系统中完成排课前的准备工作;
4. 实验排课:1月28日12:00-3月11日12:00,系、实验中心教师排课。按照学生任选课的选课进程,排课可分三个阶段,各阶段对排课影响分析如表1所示,请教师结合课程实际和自身情况安排排课时间。
表1各阶段对排课影响分析
序号 | 时间段 | 排课难度 | 情况分析 |
1 | 1月28-2月6日 | * | 学生尚未开始选课 |
2 | 2月7日-2月20日 | ** | 学生开始选课,须和学生做好沟通,如时间冲突,学生可申请退改选课 |
3 | 2月21日-3月11日 | *** | 选课结束,须和学生反复沟通,确定上课时间 |
二、排课范围
1.理论课课内实验;
2.独立设课实验;
3.以实验为主的实践课程建议在系统排课。
三、任务分工及工作要求
实验排课任务分工及工作要求如下,各院部可结合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教师可由【数字石大】→【教学应用】→【实验教学管理系统】登录系统完成相应工作。
1.院教学秘书:对照培养方案审核系统中实验教学任务是否准确,主要审核本学期开设【课程】、【实验学时】及【任课教师】,如缺少教学任务或教学任务有误应到教务系统修改,本项工作应于2023年1月18日前完成。
2.系、实验中心实验教学负责人:到【教学任务管理】中【设置系部】;对照教学大纲审核【总项目数】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合要求,到【实验项目库】中找到对应实验项目,点击【修改】,在【附加课程】中绑定本学期开设的课程;设置【本学期开设项目】,本项工作应于2023年1月27日前完成。系(中心)应统筹所有课程,确保课程间不发生冲突,并督促、帮助实验教师按时完成排课工作。
3.教师:教师根据情况选择【排课模式】,根据实验室情况设置【分批】;确定上课【学生名单】,结合理论课课程进度、学生上课时间及实验室安排合理安排【上课时间】;核对【上课地点】;确认【上课教师】。教师应在2023年3月11日前完成所有实验课程排课工作,届时系统将关闭排课功能。系统使用说明见附件1.
说明:
(1)不能按正常节次排课的可按绝对时间排课。
(2)教务系统已经排课且在实验室上课的实验课程,应在系统按正常流程排课;教务系统已经排课,但不在实验室上课的实验课程,到系统【实验排课】→【课表修改】→【同步教务课表】→【课表调整】中绑定每次课对应的实验项目即可完成排课。
四、调/停课说明
课表一经确定须严格执行,如需要调/停课,应按规定履行调/停课手续,调/停课应不影响后续实验教学进度。调/停课流程如下:
1.教师须在上课前一周到【数字石大】→【实验教学管理系统】→【教学安排】→【实验调/停课】中发起【调/停课申请】,经系(中心)实验负责人→教学院长→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审批后完成调/停课,期间教师应提醒相关负责人完成审批,并确认调/停课审批是否完成。
2.调/停课完成后由任课教师通知学生。
五、其它说明
1. 教师和学生可通过微信【教务信息】→【微查询】→【教师课表】或【学生课表】查询个人课表。
说明:按绝对时间排课的实验,无论实验时间长短,在微信课表仅占用一节课,上课时间以课程名称前的时间为准,请告知学生;
2. 2023年为实验教学管理系统试运行期,请各位老师理解和包容系统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同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学校将及时解决,并不断修改和完善系统。
其它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人:尹玉芳,联系电话:86981896,QQ:40121117。
附件1:实验教学管理系统使用说明.pdf
教务处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