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为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充分发挥学生班级在创建优良学风中的核心作用,激励学生学习,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中石大东发﹝2014﹞60号)精神,继续开展2020-2021学年优良学风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基本条件
2.必修课程考试优良率不低于60%。
3.班级欠学分人数、班级对后进生的帮扶机制和帮扶成效将作为学风建设重要观测点。
4.评选学年内,本班级学生无违反校纪校规情况。
5.学习成绩显著提高或创新创业活动成果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课程合格率和优良率要求。
6.获得“免监考诚信班级”荣誉称号的班级,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7.其它条件,参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执行。
二、评选程序
1.优良学风班:班级申报,院部评选后推荐排序,各院部推荐的优良学风班数不超过本院部2018、2019、2020级班级总数的10%,学校组织复审,评选出“优良学风班”。
2.优良学风标兵班:各院部按优良学风班数的30%推荐,作为“优良学风标兵班”候选班级,并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集中答辩,评选出“优良学风标兵班”。
3.评选出的“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标兵班”,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授予相应荣誉称号。
三、优良学风标兵班评选方案
1.参选班级准备汇报材料并进行现场答辩,汇报时间不超过5分钟,主要内容包括:
(1)班级基本情况(主要介绍本班级成员学习情况);
(2)班级在2020-2021学年建设优良学风方面所做的工作;
(3)班级目前欠学分人数、对后进生的帮扶机制、帮扶成效;
(4)班级学风建设中的亮点或者特色工作;
(5)其他需要展示的内容。
2.参加答辩的班级可通过PPT、短视频、舞台剧、网页等形式准备汇报材料。
3.答辩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另行通知。
四、材料报送要求及时间安排
1.各院部要成立评选推荐小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做好优良学风班和优良学风标兵班的评选工作,择优推荐。
2.符合条件的班级须按要求认真填写“优良学风班申请表”(附件1),并撰写班级情况总结(3000字左右,不限体裁),班级在评选学年所获证书或奖励(获奖时间为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的复印件一并提交。凡班级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评选资格,并不得参加下一年度评选。
3.各院部填写“优良学风班申报汇总表”(附件2)和“优良学风标兵班申报汇总表”(附件3),纸质材料请院部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于11月5日前将报送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jgl@upc.edu.cn。
附件:1.优良学风班申请表.doc
教务处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