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为培养知识面宽、适应能力强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根据《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号)要求,学生入学后可通过选拔修读辅修学士学位,现将2021-2022学年辅修学士学位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一)辅修学士学位
1.申报年级:2020级普通本科在校生。
2.专业设置及要求
本专业年级综合测评前50%的学生可申请修读辅修学士学位,各专业招生人数及具体要求如下:
辅修学士学位专业 | 招生人数 | 申报要求 |
工程管理 | 30人 | 管理学、经济学门类以外专业的理、工门类学生,但不接收艺术类和高水平运动员学生。 |
英语 | 30人 | 文学门类以外专业的学生,第一、二学期英语成绩在录取时作为重要参考指标。 |
法学 | 30人 | 法学门类以外专业学有余力的学生,无欠学分情况。 |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答疑安排
工程管理专业答疑地点:文理楼543,答疑时间:9月30日10:00——11:00;
英语专业答疑地点:文理楼347,答疑时间:9月30日10:00——12:00;
法学专业答疑地点:文理楼374,答疑时间:9月30日12:30——13:30。
2.学生申请
10月8日前填写《辅修学士学位申请表》并报送至学生所在院部。
3.材料报送
各院部根据学生申报情况,按学生综合测评排序填写《辅修学士学位申报情况汇总表》,由学生所在院部教学院长签署意见并加盖院部公章,于10月9日报送教务处。
三、面试考核
学校对各院部的申报材料组织复查,并由辅修学士学位所在学院进行必要的面试考核,学校根据考核结果择优录取。
四、修读费用
修读辅修学士学位的学生按照100元/学分缴纳学费。
其他未尽事宜,辅修学士学位咨询电话:86981303。
教务处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