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根据学校《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附件1),现开展2021级本科生导师选聘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各专业要根据学生规模和师资情况为2021级本科生选聘导师,平均每个自然班配备至少2名导师(其中1人担任班主任,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不少于1人),优先选聘教授担任导师。
2.已经担任2017-2020级在校本科生导师的教师,原则上不再重复聘任为2021级导师。
3.导师要制定每学期的具体工作计划,帮助学生科学制定学业修读计划,引导学生积极参加创新创业等各类活动,平均每月指导学生不少于1次。
4.请各院部填写《2021级本科生导师信息汇总表》(附件2),9月17日前报送教务处,电子文档发送至shanyingjin@upc.edu.cn。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联系人:单英晋,电话:86981306。
附件:1.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
2.2021级本科生导师信息汇总表
教务处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