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以下简称毕业设计)评阅与答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学院结合毕业设计工作进度及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时间,合理安排毕业设计评阅和答辩工作,原则上应在6月16日前完成。
二、工作内容
1.评阅和答辩
(1)毕业设计评阅包括指导教师评阅和评阅教师评阅,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需在答辩前登录管理系统对论文进行评阅,按要求给出成绩并填写评语。建议院部明确学生提交论文定稿的截止日期,以保证教师有充足的时间进行评阅。
(2)学院应成立毕业设计答辩委员会,设置不少于3人的答辩小组并另外配备答辩秘书1人,答辩秘书负责做好答辩记录,并在系统中录入答辩成绩和评语。
(3)学院须于答辩前三天将答辩安排录入管理系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能参加答辩:论文检测经认定有抄袭行为;存在买卖、代写论文等作假行为。
(4)答辩过程主要包括学生自述和评委提问两部分,学生答辩时间应不少于20分钟,其中提问部分不少于5分钟。评委提问应注重考查学生独立完成工作情况和综合能力,有一定深度和难度的问题不得少于3个。
2.校优论文评选
学院要遵循公平公正原则择优推荐,推荐比例不超过学院参加毕业设计总人数的5%,且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小组均同意推荐。答辩后,学院应及时将校级优秀毕业设计推荐表、汇总表(附件1、2)和论文压缩稿(word版)报送教务处。
三、工作要求
1.指导教师要对学生毕业设计的格式和规范性进行严格把关,确保符合学术论文的规范和撰写要求。
2.评阅和答辩要严格按照专业制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要体现对课程目标达成情况的合理评价。指导教师评语、评阅教师评语、答辩评语要客观合理,应与毕业设计内容及完成情况吻合,避免重复、雷同、笼统、过于简单等现象。
3.答辩结束后,学院要及时做好毕业设计材料归档工作,包括:毕业论文(设计作品、图纸等)、毕业设计手册、答辩记录、工作总结等。存档资料可以是电子版,但所有签名处必须使用电子签名,如无电子签名则必须要存纸质材料。
四、其他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毕业设计答辩工作,按照要求严格把关,指导教师应回避所指导学生的评阅和答辩工作。
2.对答辩之前无法回国的校际交流生,可采取灵活的答辩方式。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电话:86981307。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