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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周

关于开展2021年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培育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巴海君作者:发布时间:2021-04-22浏览次数:1648


各教学院部、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信息技术与实验教学深度融合,着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和水平,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学校将开展2021年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培育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目标

紧密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提高学生实践创新能力为核心,建设专业急需、特色鲜明的虚拟仿真教学资源,打造一批教学效果优良、开放共享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实施校内外结合、虚实结合的教学模式,实现真实实验难以完成的教学功能。

二、培育原则

1.需求导向。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纳入本科培养方案,实验内容不少于2个学时,切实解决真实实验条件不具备或实际运行困难,着力还原真实实验的操作环境和互动感受。

2.向上对标。应符合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认定要求和技术规范,融合多门课程原理、方法和技术设计内容,创新资源呈现方式,建成能激发学生创新兴趣的探究性实验。

3.动态调整。建立能上能下、保优除差的培育机制,加强项目建设过程跟踪检查,支持教师积极参与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研发和教学实践,对建设成效突出的项目进行重点扶持。

三、培育范围

1.库内项目。已纳入学校现有虚拟仿真实验项目培育库、且需要持续升级完善的项目。

2.新增项目。应有明确的建设目标、必备的教学需求和一定的建设基础,新增项目不受专业类限制,校内所有专业类均可申报,可由项目建设负责教师或团队负责人牵头申报。

四、培育流程

1.学院组织推荐。学院对现有培育库中项目进行检查,建设成效显著的项目可申请持续培育;教师投入少,建设成效不显著的项目应终止培育。对新增培育项目需进行充分论证,学院综合现有培育项目和新增培育项目的建设必要性和优势特色,确定培育计划,经公示无异议后,向学校排序推荐。

2.报送培育材料。510日前,学院将培育项目申报书(附件1),培育项目汇总表报送教务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bahaijun@upc.edu.cn

3.学校组织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的培育项目进行评审,择优纳入学校2021年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培育库。

五、保障措施

1.加强建设。培育项目作为下一轮国家级(山东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的储备资源,学院要将其纳入2022年教学基本建设项目进行统筹建设。

2.加强管理。项目团队要按照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认定的相关要求,开展项目建设;学院要加强对培育项目建设的指导,积极组织项目团队参加相关学习交流;学校对培育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进展不利的项目,将终止培育。

3.加强激励。对建设成效显著的培育项目和获批国家级(山东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学校将给予认可和奖励。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联系电话:0532-86981896,联系人:巴海君,邮箱:bahaijun@upc.edu.cn


附件1: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培育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2: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培育项目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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