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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周

关于做好2020版教学大纲制订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单英晋作者:发布时间:2020-04-24浏览次数:2293


教学院部、有关单位:

教学大纲是以纲要形式规定课程教学内容的指导性文件,是组织课程教学、开展教学质量评价等工作的重要依据。为确保2020版本科培养方案顺利实施,现启动教学大纲制订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订范围

2020版本科培养方案所设全部课程(含全部通识教育选修课程)。

二、制订原则

1.严格遵循标准。新版教学大纲要充分体现OBE理念,按照最新专业认证标准(非工科专业也要参照执行),重点优化课程目标与毕业要求指标点的支撑,以及课程教学环节、考核评价对课程目标的支撑。

2.明确课程边界。按专业进行课程内容梳理,明确每门课程内容的边界,梳理不同课程之间存在的先导、衔接、互补关系,做到“不重不漏”,避免教学内容出现重复或缺失。

3.深化教学改革。有效落实2020版培养方案推进的重点改革,将课程思政、专创融合、提高课程“两性一度”、加强本科教育国际化等思想在教学大纲中充分体现。

三、大纲内容

1.课程基本信息:包括课程名称、开课院部、课程编码、学分、学时及分配、适用专业、先修课程等。

2.课程简介:简要介绍课程的课程性质、主要教学内容、课程教学目标等,使学生在选课时对课程有全面的了解,帮助学生科学选课。

3.课程目标:分条目表述学生在学习课程后所能达到的知识、能力、素质目标,及其对上课专业毕业要求指标点支撑情况。

4.教学内容:按章节顺序编写,每一章要说明该章的教学重点和难点,每一节要详细说明本节的具体教学内容,如为实验内容,则应说明每个实验项目的教学内容与要求。

5.教学进度及要求:明确每一节的学时、教学方式、课外环节及占用学时、所支撑的课程目标。

7.考核方式:课程所有的考核环节、评分标准、在最终成绩中所占比例及所支撑的课程目标。期末考试比重原则上不超过50%

8.教材及参考资料:包括纸质、声像、电子等各种形式的教学材料、参考资料,需注明编者、出版单位、出版日期等。

教学大纲的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1

四、工作安排

(一)统一部署

各教学院部按照“111”机制开展教学大纲制定,组织召开一次全体教师大会(受疫情影响,可通过多种形式组织),统一部署教学大纲修订工作;明确每门课程第一负责人和课程团队成员,由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执笔起草教学大纲;选取一所高水平大学的课程进行对标,系统设计课程教学环节和考核评价。

(二)学院论证

1.教学大纲初稿制定完成后,各学院要组织校内外专家对教学大纲进行论证。

2.论证范围:所有未纳入学校基础课程设置方案的课程(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按照开课单位并入相应专业进行论证)。

3.论证形式:按专业对全部课程逐门论证,分为函评、会评两个环节:

1)函评:按课程进行论证;论证专家须包括上课专业与开课专业带头人、负责人、系主任、教学主任、相关核心课程负责人;必修课程还需有3名以上高水平大学校外专家参与审核,专家要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长期讲授同类课程;函评专家对教学大纲提出修改意见与建议,课程负责人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

2)会评:按专业组织论证;论证专家须包括上课专业带头人、专业负责人、系主任、教学主任、核心课程负责人,以及3名以上高水平大学的校外专家,校外专家需具有教授职称,负责同类专业的专业建设工作。受疫情影响,可采用视频会议等灵活形式。

4.论证要求:要重点审查课程知识点梳理、课程内容衔接与边界确定、各教学环节落实毕业要求指标点情况、新版培养方案主要改革落实等情况;为便于专家审查,每个专业、每门课程均应提交教学大纲制订说明(要点见附件3)。

(三)学校论证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教学大纲进行论证,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1.课程名称、课程编码应与2020版培养方案一致。同一课程(课程基本编码相同)不同学分或不同学时分配的,要分别编写;同一课程面向不同专业开设有较大区别的,要分别编写;分学期开设的同一课程,原则上按照一门课程编写。

2.基础课程教学大纲要参照教育部制订的课程教学基本要求进行修订,内容的深度、广度不得低于基本要求。开课单位要根据各专业分配的毕业要求指标点制订教学大纲,课程目标要能够支撑覆盖所有专业的指标点。每门基础课程的教学大纲只需要按分类制订主本,再根据分类内的各专业的指标点制订副本即可。

3. 实验教学大纲的修订要适应教学改革与发展需要,充分体现对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培养。对实验内容与方法等要积极进行改革与创新,精简验证性实验项目数量,增加“三性”实验项目比例,提高实验项目挑战度。

4.拟新增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一并制订教学大纲并按要求进行论证,论证通过的,列入学校通识教育选修课程。

5.所有课程教学大纲同步制定英文版,英文翻译应力求准确。

六、材料提交

1.615日前,各院部完成教学大纲制订与论证工作,并根据专家意见完成修改,提交本院全部课程的2020版教学大纲初稿。

2.报送形式:各开课单位要将教学大纲录入专业认证自评系统,并从系统导出汇总,将电子版按学院汇总报送至教务处。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联系人:单英晋,联系电话:86981306shanyingjin@upc.edu.cn;实践教学科联系人:陈雷,联系电话:86981307chenlei@upc.edu.cn

附件:1.教学大纲内容及要求

2.基础课程设置方案

3.教学大纲制订说明要点

附件下载.zip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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