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尊重学生个性化发展,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发挥学生专业特长,根据《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规定》要求,特制定2020年转专业(含大类招生专业分流,以下简称专业分流)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原则,做好工作规划,保障选拔转专业与选课转专业双轨并行机制平稳运行、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有序进行。
二、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担任组长的转专业(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全校本科生转专业(专业分流)工作,教务处负责具体实施。
2.学院成立由分管副院长担任组长的转专业(专业分流)工作小组(人数不低于5人),负责本学院转专业(专业分流)相关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制定转专业(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各学院按照学校转专业(专业分流)工作相关规定,结合本学院人才培养和教学资源情况,制定转专业(专业分流)实施细则,经学校审定后予以公布。考虑到大类学生申请转专业不成功等情况,须参加院内专业分流,原则上专业分流须在转专业选拔录取结束后组织开展。各学院转专业(专业分流)实施细则应明确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转专业
(1)选拔转专业:学生的申请条件、拟接收人数、接收条件、考核方式、工作流程等。
(2)选课转专业:为满足转入专业培养方案中先修后续的要求,在转专业前学生须修读的相关课程。
2.专业分流:分流后的专业及对应的专业人数、考核方式、工作流程等。
(二)考核
1.转出考核
(1)选拔转。2019级学生(含大类学生)可申请选拔转专业,大类内学生申请转专业的,应填报本大类之外的其他专业;大类外学生可申请大类内相关专业。学生所在学院按以下标准进行转出考核:
学业优秀学生转专业,必修课学分绩须在专业(大类)排名前40%(含),且高等数学、大学英语成绩不低于75分;学科专长、特殊需求(指学生因身体或学业等方面原因,在原专业存在无法克服的困难)学生转专业,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学院予以核实。
(2)选课转。2017级、2018级学生根据修读拟转入专业课程情况(已修得学分与拟转入专业相应年级执行计划比对,必修和专业选修课程总学分相差不超过10学分),提出转专业申请。
2.转入考核
(1)选拔转
①学业优秀转专业学生,学校根据学生学业成绩,按剩余名额(接收计划与学科专长、特殊需求名额之差)1:1.5比例确定考核名单,由拟转入学院转专业(专业分流)工作小组以面试方式进行考核。录取时按照最终转专业成绩顺序录取,转专业成绩由平时成绩(60%),面试成绩(40%)组成。
平时成绩计算办法:第一学期必修课学分绩(第一次考试成绩),平时成绩及排名由学生所在学院公示后报送教务处,公示期不少于3天。
②学科专长、特殊需求转专业学生,由学校评审专家组,评估学科专长、特殊需求转专业学生实际情况,确定该类学生是否适合转入新专业。
(2)选课转。考核选课转专业学生,由拟转入学院比对学生在校期间已修得课程和拟转入专业相应年级(前三学期或前五学期)执行计划,必修和专业选修课程(建议修读学分)总学分相差不超过10学分,且所修课程符合拟转入专业基本课程要求者,即达到选课转专业要求。
3.专业分流考核
专业分流依据学生自主选择、院部自主分流和学校宏观调控相结合的原则,按照有利于教学资源的有效利用以及学科专业稳定发展的思路,根据志愿优先、同志愿的学生按考核成绩排序,择优满足专业志愿。
各学院将转专业考核结果和专业分流结果报送教务处,并提交平时成绩、面试成绩等相关材料。
(三)公示
对拟录取的转专业学生,学校通过校园网公示3天,公示期内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以纸质材料实名提交至教务处;对拟录取的专业分流学生,学院通过校园网公示3天,公示期内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以纸质材料实名提交至学院。
(四)公布结果
公示期结束,学校公布转专业结果,学院公布专业分流结果。
四、工作程序
1.转专业:公布2020年转专业(含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方案→各学院拟定转专业(含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并报送教务处→公布本年度转专业计划→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学院审核、确定转专业学生资格→面试(选拔转)/审核(选课转)→学校公示拟录取转专业学生名单→学校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学生办理转专业手续。
2.专业分流:公布2020年专业分流计划→学生提交专业分流申请→学院审核→按学生填报志愿情况组织考核→学院公示专业分流学生名单→学院公布专业分流学生名单→学生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详细工作程序见附件:2020年转专业(含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安排一览表)。
五、其它要求
1.为避免学生转专业、专业分流的盲目性,各学院应开展必要的专业宣传工作,结合学业导师制,做好学生的专业认知及学业引导工作。
2.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未正式办理有关手续前,必须参加原专业的学习;学生转专业后,其修读课程学分要求及毕业资格审查按转入专业培养方案执行。接收学院指导转专业学生制定后续学习的修读计划,尽快补修转入专业课程学分。
3.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后,因个人原因须撤销申请的,应在转专业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提交撤销申请,名单公示结束后概不受理。
4.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教 务 处
2020年3月31日
附件:
2020年转专业(含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安排一览表
2020年转专业(专业分流)工作按以下日程进行,若有调整,另行通知。
时间 | 工作安排 | 工作要求 |
4月10日前 | 学院报送转专业(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 各学院按照学校转专业工作相关规定,结合本学院人才培养和教学资源情况,制定转专业(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并填写《2020年转专业接收计划及实施细则一览表》报教务处审批。 |
4月17日左右 | 学校公布转专业计划 | 教务处对各学院转专业接收计划和实施细则进行审核,审核公布后,学院不得再做任何更改。 |
4月18日-4月22日 | 学院做好转专业宣传工作 | 可采取微信推送、网上直播等方式进行专业宣传,具体时间安排好后,通过学院网站公布。 |
4月23日—4月27日 | 学生提交申请 | 学生通过数字石大e站通提出申请,并填写《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上传成绩单;申请学科专长、特殊需求转专业学生,须上传其他有关支撑材料。 |
4月28日—4月30日 | 学院审核并打印学生申请材料 | 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审核转专业学生申请,根据转出条件和学生的综合情况进行推荐。学院确定拟同意转出学生名单,由主管院长网上审核意见后,接收学院打印拟转入该学院的学生名单。 |
受疫情影响时间待定 | 公布面试名单 | 根据学院审核学科专长、特殊需求情况,公布学科专长、特殊需求转专业面试名单;根据学生学业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初选,按照初选比例不超过1:1.5原则,公布选拔转专业面试名单。 |
受疫情影响时间待定 | 转专业考核 | 1.特殊需求、学科专长类别学生转专业由学校组织评审小组进行面试,根据面试情况为学生指定专业继续学习; 2.学业优秀类转专业学生由拟转入学院按照公布的接收条件对学生进行面试,并将拟录取学生的信息、面试成绩等材料报送至教务处; 3.拟转入学院提交选课转专业学生的考核情况; 4.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
受疫情影响时间待定 | 公示转专业录取名单 | 学校根据转专业工作原则和工作程序确定转专业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 |
受疫情影响时间待定 | 专业分流 | 转专业结束后,专业分流志愿填报、院内考核、学院公示,报送专业分流考核结果及名单。 |
受疫情影响时间待定 | 学生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 经公示无异议的转专业、专业分流学生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