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按照《关于做好2020版本科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25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要求,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对2020版本科培养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结论(附件1)反馈,请按照以下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
1.审核结论为“通过”的专业,要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完善培养方案。
2.审核结论为“修改后通过”的专业,要根据专家意见对培养方案进行修改,并按《通知》要求再次组织专家进行学院论证。
3.培养方案提交要求:
(1)各学院要于2月25日前提交各专业培养方案及修改说明(修改说明模板见附件2)。培养方案要录入专业认证自评数据协作系统,务求材料完整,信息准确,格式规范,开课单位代码参见附件3;修改说明中要针对专家提出的所有意见逐条进行修改情况说明。
(2)电子版培养方案以专业认证自评数据协作系统导出的正文docx文件和课程安排xlsx文件为准,拓扑图提交pdf文件和vsdx文件。
(3)纸质版由专业负责人、教学院长、学院专业建设委员会主任签字,学院盖章,交至教务处903房间。
4.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联系人:单英晋,电话:86981306。
教务处
2020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