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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周

关于做好2020年教学基本建设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陈雷作者:发布时间:2019-12-06浏览次数:1353


各教学院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实验室建设水平,不断优化实践教学条件,加快财政专项预算执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现将2020年教学基本建设项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项目建设经费

1.经费来源2020年教学建设项目经费来源于教育部2020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

2.经费分配紧密结合教学急需、专业建设和教改需求,考虑2020年项目申报金额及评审通过率、学院调整、新专业建设和专业认证等情况,统筹确定各单位项目建设预算经费。具体项目安排见表1

2020年教学基本建设项目

序号

负责单位

项目名称

1

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院

油气地质与勘探实验教学平台建设

2

石油工程学院

国家级石油工程实验教学中心必修实验课程配套设施完善

3

化学工程学院

石油化工与装备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配套实体教学设备购置(二期)

4

机电工程学院

现代智能油气装备综合实验室建设

5

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

油气储运实验示范中心建设Ⅲ期

6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学院本科教学实验平台建设

7

新能源学院

新能源学院实验教学平台建设

8

海洋与空间信息学院

海洋与空间信息学院实验教学平台建设

9

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

电气信息类基础平台升级与专业实验教学平台建设II

1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计通学院专业及创新实验室平台建设

11

理学院

理科实验大平台建设III

12

文学院

文学院数字语言实验室升级改造

13

体育教学部

体育教学设备资料购置项目

14

石油工业训练中心

石油工业训练安全实训系统及大学生创新创业平台建设

、项目建设要求

1.建设计划合理性。各单位应紧密结合本科教学需求与学科专业特色,对项目建设内容的科学性、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定项目建设计划。

2.建设内容匹配严格执行教育部评审通过的项目内容,不属于2020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内容、教育部专家评审删减的设备,不允许建设。

3.项目实施可行性。项目组应进一步开展市场调研,落实拟购置设备的价格、型号、厂家和实施条件,确保经费预算的准确性;项目启动执行后,购置的设备原则不允许更改,因经费预算、实施条件等考虑不周导致无法执行的项目将做终止处理;项目因终止招标、谈判而结余资金由学校统筹规划使用

4.建立项目追责机制。各项目应做好论证与实施工作,学校将组织相关人员检查设备使用与实验项目完成情况,针对购置设备闲置及使用率低购置设备未用于本科教学、项目申报过程弄虚作假、违规执行等情况,追究负责人、论证参与人等相关人员及学院责任。

工作安排

1.填报项目1212日前,项目负责人登录学校“实践教学管理平台”填报项目,分管院长审核通过后提交;管理系统操作方式参照使用指南:http://jwc.upc.edu.cn/2016/0329/c525a1278/page.psp

2.学校审查1217日前学校对各项目建设内容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建设要求的项目不予以执行,造成不良后果的,由项目相关负责人承担。

3.设备请购1225日前,项目负责人统一填写《设备请购单》(附件1,纸质版三份)和《分专业建设经费一览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一份),经分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教务处

4.项目执行。项目负责人应及时主动联系学校相关部门,做好设备采购、验收和付款等工作,确保项目按期执行。20203月底,项目执行比例不能低于25%9月底,项目执行比例不能低于75%11月底,项目应执行完毕(项目执行进度以财务报账为准)。

四、其他

1.经费使用和设备购置应符合《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按《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附件3)要求和学校财务处与设备采购相关规定;各单位申报项目经费不能超过学校确定的额度。

2.学院应加强项目指导、监管和绩效考核,项目执行进度将作为核定各单位经费投入的重要依据。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联系人:巴海君;联系电话86981896;邮箱:bahaijun@upc.edu.cn






附件2:分专业建设经费一览表.xlsx

附件3: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 〕3 号.pdf

附件4:教学基本建设项目单位论证审核表和3万元以上设备论证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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