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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周

关于开展首批“课程思政”标杆培育课程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单英晋作者:发布时间:2019-10-22浏览次数:1876

教学〔201927

各学院部、有关单位:

为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课程育人主渠道作用,形成专业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同向同行、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根据工作安排,现开展首批“课程思政”标杆培育课程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为学校本科培养方案中所列课程,且已开展了不同形式的“课程思政”教学实践。

2.申报人为学校在职教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高尚,主讲申报课程3年及以上。

3.授课教师能够根据不同专业人才培养特点,科学合理设计“课程思政”教育内容,以“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的方式将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与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教育有机结合。

二、申报材料

1.“课程思政”标杆培育课程申请书(附件1)。

2.课程教学材料:包括教学设计、教案节选、典型案例等,所提供材料应能够充分体现课程思政的设计思路和实施方法。

3.课程微视频:内容可为课堂实录或说课视频,MP4格式,时长5-10分钟,大小不超过200MB,图像清晰,声音洪亮,可通过PC、手机、相机等多种设备摄录。

三、评选程序

1.教师申报:学院组织教师系统梳理课程思政实施情况,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2.单位推荐:各单位组织专家对成果材料进行遴选,经公示无异议后,1115日前将拟推荐课程材料在系统中进行提交(申报指标见附件2,系统使用说明见附件4)。

3.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通过查阅课程申报材料、观看教学视频等方式对课程进行评审,确定标杆课程名单。

四、建设要求

1.“课程思政”标杆培育课程建设期2-3年,建设期内学校按照每门课程0.5-1万元/年给予经费资助。

2.建设期内,每门课程至少在全校讲授一次课程思政公开课,或作一次典型经验交流,或作为示范课堂供全校师生观摩学习,并分年度提交课程思政实施情况总结。

3.建设期满后学校组织专家对课程进行认定,认定通过后正式授予“课程思政”标杆课程荣誉称号。

五、其它

1.根据学校《振兴本科教育行动方案》要求,2020年以前,每个专业要至少培育一门“课程思政”标杆课程,请各学院结合专业实际情况做好规划和培育工作。

2.所有申报材料均通过学校教学类项目管理系统填报。

3.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联系人:单英晋,电话:86981306,邮箱:shanyingjin@upc.edu.cn

附件1-3.zip

附件4:教学项目申报评审系统使用说明.docx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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