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9〕30号),现开展2019年新专业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符合学校的办学定位和专业建设规划,具有持续、稳定的社会人才需求; 2.具有相关的支撑学科与专业,有一定的特色和优势; 3.有系统的专业建设规划、明确的人才培养目标和科学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4.具有开办专业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教学辅助人员、实验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实习基地等必要条件; 5.具有保障专业顺利发展的相关管理制度。 二、有关要求 1.根据学校学科和专业发展规划,重点培育新能源、新材料、智能科学、信息科学、海洋科学等方面的新专业。 2.拟申请新专业的院部要做好人才需求调研工作,组织学院专业建设委员会对新报专业进行论证,论证通过后报教务处。 3.如申报专业为跨学科、跨院部专业,需与相关学院做好沟通。 4.请7月5日前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见附件)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版发送至shanyingjin@upc.edu.cn,联系电话:86981306。
教务处 2019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