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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志华作者:发布时间:2019-04-15浏览次数:4677

各教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号,见附件1)要求,现启动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专业需具备的条件

1.专业定位明确。服务面向清晰,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方向。

2.专业管理规范。切实落实本科专业国家标准要求,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有序。近3年未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改革成效突出。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理念先进,教学内容更新及时,方法手段不断创新,以新理念、新形态、新方法引领带动新工科和新文科建设。

4.师资力量雄厚。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和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广泛开展,专业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整体素质水平高。

5.培养质量一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增强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毕业生行业认可度高、社会整体评价好。

二、工作安排

425日前:各专业按照一流专业建设要求和条件,从专业定位、专业综合改革、师资队伍建设、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凝练总结专业建设成效,明确下一步改革思路和措施,向所在学院提交一流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

425-30日:各学院组织专家对专业提交材料进行论证完善,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按照优先级排序并向学校推荐。

520日前: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和指导,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和省级一流专业建设。

620日前:获推荐资格专业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方案,完成在线材料填报。

三、其他

1.一流专业建设是当前教育部推进的一项重点工作,是体现学校本科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竞争力的一项核心指标,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深入学习领会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做好一流专业规划、申报与建设工作。

2.《一流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填写注意事项:

1)要充分结合教育部“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和新时代高教40条等文件精神,反映当前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热点,确保各项工作入主流。

2)填写内容应实事求是,表达准确、严谨、简练,不得有空缺项,如无内容应填“无”,其中专业负责人填写学院聘任的专业带头人。

3.请各学院430日前将《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推荐汇总表》(附件2)、《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附件3)报送至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wangzhihua@upc.edu.cn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联系人:王志华,电话:86981306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

2.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推荐汇总表

3.一流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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