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为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充分发挥学生班级在创建优良学风中的核心作用,激励学生学习,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中石大东发﹝2014﹞60号)精神,继续开展优良学风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基本条件
2.必修课程考试优良率不低于60%。
3.评选学年内,本班级学生无违反校纪校规情况。
4.学习成绩显著提高或创新创业活动成果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课程合格率和优良率要求。
5.其它条件,按《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执行。
二、评选程序
1.优良学风班:班级申报,院部评选后推荐排序,各院部推荐的优良学风班数不超过本院部2015、2016、2017级班级总数的10%,学校组织复审,评选出“优良学风班”。
2.优良学风标兵班:各院部推荐优良学风班的30%作为“优良学风标兵班”候选班级,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委集中评审,选出“优良学风标兵班”。
3.评选出的“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标兵班”,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授予相应荣誉称号。
三、优良学风标兵班评选方案
1.参选班级准备汇报材料并进行现场答辩,汇报时间不超过5分钟,汇报内容包括:(1)班级基本情况(主要介绍本班级成员学习情况);(2)班级在建设优良学风方面所做的工作;(3)其他认为需要展示的内容。
2.参加答辩的班级可通过PPT、短视频、舞台剧、网页等形式准备汇报材料。
3.答辩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另行通知。
四、材料报送要求及时间安排
1.各院部要成立评选推荐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做好优良学风班和优良学风标兵班的评选工作,择优推荐。
2.符合条件的班级须按要求认真填写“优良学风班申请表”(附件1),并撰写班级情况总结(3000字左右),班级在评选学年所获证书或奖励(获奖时间为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的复印件也一并提交。凡班级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评选资格,并不得参加下一年度评选。
3.各院部填写“优良学风班申报汇总表”(附件2)和“优良学风标兵班申报汇总表”(附件3),院领导签署意见后于11月2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uojia@upc.edu.cn。
教务处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