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有关单位:
为主动应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挑战,以新工科理念指导和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现组织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和在研项目阶段检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立项
(一)立项范围
根据教育部《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指南》(附件1),新工科项目主要包括新理念、新结构、新模式、新质量、新体系等五个方面的内容,结合我校实际,重点围绕以下内容立项:
1.专业建设:一是面向新经济、新技术的传统专业(包括各类专业,不仅仅是工科专业)升级改造路径探索;二是多学科交叉融合的新兴工科专业建设。
2.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一是卓越、拔尖计划2.0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探索;二是跨学科复合型工程人才培养模式探索;三是新工科多方协同育人模式改革与实践。
3.课程建设与教学方法改革:一是结合经济发展和人才培养需求,优化课程教学内容,提高学生学习挑战度;二是结合互联网时代学生思维方式与学习方式,系统改革教学方法与考试方法。
4.实践教学体系改革:围绕学生工程实践能力培养,优化实践教学体系,丰富校企合作形式,完善实践育人平台。
5.创新创业教育:完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探索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效融合的模式,引导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创新活动和创业实践。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类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专业带头人或负责人,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申报课程建设类的项目应为课程负责人或课程组核心成员;申报其它类项目的负责人应熟悉新工科理念与建设要求。
2.项目研究团队年龄、职称、专业背景等组成合理,分工明确,能够积极吸纳企业、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相关人员参与项目研究。
3.项目研究内容符合人才培养规律和新工科建设与改革要求,改革方案设计合理,切实可行,研究周期一般为2-3年。
(三)立项程序
1.教师申报。教师结合新工科项目申报通知和立项指南,填写《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表》(附件2)。
2.学院推荐。学院组织专家对教师申报项目进行指导,选择符合新工科建设与改革要求、具有较大研究价值的项目向学校推荐。
3.学校评选。学校组织评审,公布立项项目名单。
(四)项目管理
立项项目纳入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统一管理,学校给予经费支持,确保项目顺利开展研究与改革工作,并择优推荐申报教育部和山东省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
二、阶段检查
(一)检查范围
检查范围为目前在研的教育部和学校新工科研究与改革项目,名单见附件4。
(二)检查时间
学校初步定在10月底对立项项目进行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教育部预计11月份组织新工科项目中期检查,请各项目组提前做好准备)。
(三)材料准备
1.教育部新工科项目:填写《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中期报告书》(附件5);准备PPT汇报,每个项目15分钟,内容包括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下一步改进措施等。
2.学校新工科项目:简要总结项目进展情况(形成文字材料,内容可参照附件5);每个项目进行5分钟口头交流。
三、有关要求
请各学院10月30日前将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表(2份)、推荐汇总表(1份)、中期报告书和进展情况总结(2份)报送至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yinxing@upc.edu.cn。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联系人:尹星,电话:86981306。
教务处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