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实践教学改革,让学生尽早融入科研,早进课题、早进实验室、早进团队,提升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工程实践能力和探索创新能力,学校将继续开展实验室开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面向全体。所有教学实验室、创新实验室均应面向学生开放,鼓励科研实验室面向学生开放。
2.灵活形式。各单位应结合学生兴趣、教师科研课题设置开放项目,根据实验室和指导教师实际情况,可采取预约开放、全天开放、定期开放等形式。
3.强化实效。各单位应加强对开放实验项目的指导和监督,保障开放效果,引导学生深入开展探索研究,培养实践创新能力。
二、开放类型
实验室开放主要分为课程型、项目型和共享型等。对于低年级学生,侧重训练基本技能和实践能力;对于高年级学生,侧重培养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
1.课程型开放。指各单位充分利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结合学科竞赛等开设的实验选修课;任课教师需提前一学期制定开课方案,经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审批。
2.项目型开放。指教师拟定的实验项目和学生自拟的实验项目,以综合性、设计性和创新性实验内容为主,包括:教师科研课题中的开放研究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本科生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学科竞赛项目、实验教学大纲中的选做实验项目、跨专业选择的计划外实验项目等。
3.共享型开放。指实验室对政府、企业、其他学校及校内其他单位进行宣传性、合作性等多种形式的开放,重在增强专业和实验室的示范辐射作用,开展多元化合作。
三、组织与实施
1.制定开放计划。各单位组织征集开放实验项目,教师拟定实验项目并填写《实验室开放项目申请表(教师用)》(附件1),开课单位对申请表进行审核,拟定实验室开放计划。
2.编制开放项目指南。各单位根据拟定的实验室开放计划,由项目负责教师或实验室开放负责人填写《实验室开放项目指南》(附件2),经开课单位汇总核实无误后,报送教务处。
3.学生开展实验项目。学校公布实验室开放项目指南,学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实验项目,也可以通过填写《学生使用实验室申请表》(附件3)自拟实验项目。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配备指导教师或辅助人员,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指导,对实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问题须制定预案并提出防范措施。
4.及时总结实验室开放工作。各单位对实验室开放工作进行总结,包括开放基本情况、经费使用情况、问题与建议等内容,并形成总结报告(附件4)报送教务处备案。
5.做好实验室开放材料归档。各单位应组织做好实验室开放记录(可参考附件5)、学生实验报告、研究论文、成果、成绩的管理与归档工作,并及时做好实验耗材的统计与补充。
四、其他方面
1.学校将通过试点的方式推行实验室开放管理系统,各单位可自愿选择使用,意向单位须在10月16日前联系教务处。
2.学校设置专项经费,主要用于资助开放实验室所需的耗材费及指导教师(含辅助人员)的实验津贴费;对实验室开放效果好的单位,学校将适当加大经费支持。
3.学校对教师投入实验室开放工作认定工作量,并在教改项目立项时优先支持;学生参与开放实验结束后,需填写开放实验记录表(附件6),指导教师签字后自行留存,作为自主发展计划学分认定的依据。
五、材料报送
序号 | 报送材料 | 报送时间 |
1 | 实验室开放项目指南 | 10月18日前 |
2 | 实验室开放总结报告 | 12月28日前 |
说明:本次教师申报实验项目的开放时间范围为10月23日至12月23日。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电话:86981307;邮箱:sjjxk@upc.edu.cn。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