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8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34号)要求,现将2018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以下简称毕业设计)评阅与答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答辩工作。答辩工作要求在6月20日之前完成。
2.评阅工作。各学院根据本单位毕业设计答辩时间合理安排。
二、组织方式
各学院负责组织毕业设计评阅和答辩工作,并在系统中完成论文评阅、答辩安排及成绩汇总等环节。
1.评阅工作
(1)指导教师评阅。指导教师登录毕业设计管理系统,对毕业论文进行评阅,填写评语并给定成绩。
(2)评阅教师评阅。专业毕业设计负责人通过系统分配评阅教师,评阅教师登录系统,对毕业论文进行评阅,填写评语并给定成绩。
2.答辩工作
各学院应成立毕业设计答辩委员会,负责答辩工作的组织管理,成立答辩小组并配备答辩秘书,答辩秘书按照要求在系统中录入答辩安排和答辩成绩。
三、工作要求
1.论文评阅工作。指导教师评阅和评阅教师评阅均需在答辩前完成,并按要求填写评语和给定评阅成绩。指导教师应回避所指导学生毕业论文的评阅工作。
2.答辩过程管理。答辩过程主要包括学生自述和评委提问两部分,学生答辩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其中提问部分不少于5分钟;评委提问应注重考查学生独立完成工作情况和综合能力,有一定深度和难度的问题不得少于3个;指导教师应回避所指导学生的答辩工作。答辩论文原则上应以系统导出的论文定稿为准,保证答辩论文与检测论文的一致性。
3.校优论文推荐。学院要遵循公平公正原则,评选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推荐比例不超过学院参加毕业设计总人数的5%,推荐的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定稿检测结果须在20%以内(含20%)。答辩后,学院将带有成绩的题目汇总表、校级优秀毕业设计推荐表和汇总表(附件1、2)和论文压缩稿报送教务处。
4.答辩材料归档。答辩结束后,学生须根据专家对论文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相应修改,学院要及时做好毕业设计材料归档工作,包括:毕业论文(毕业设计作品、图纸等)、毕业设计手册、答辩记录、工作总结等。
四、材料的规范性要求
1.论文的规范性。指导教师对毕业设计质量严格把关,研究内容应与任务书一致;论文撰写应符合科技论文的规范(如语言的通畅性、引文标识、致谢的写法等),符合学校(学院)论文撰写要求;校外做毕业设计的论文封面等应体现校外导师的名字。
2.评语的规范性。指导教师评语、评阅教师评语、答辩评语要客观合理,应与毕业设计内容及完成情况吻合,避免重复、雷同、笼统、过于简单等现象。
3.签字的规范性。签字应当规范,避免漏签、代签等情况。
4.成绩评定规范性。总成绩由指导教师评价、评阅教师评价和答辩评价三部分综合而成,各部分成绩的评定应当客观公正。
五、其他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毕业设计答辩工作,按照要求严格把关,避免答辩形式化。
2.对答辩之前无法回国的校际交流生,可采取灵活的答辩方式。
3.各学院可结合专业特点,制定适合本专业的答辩办法和评价标准。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电话:86981307。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