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本科培养方案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纲领性文件,是组织本科教学活动的基本依据。为做好2018级培养方案制定工作和2018-2019-1学期执行计划核对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制定2018级本科培养方案
1.2018级本科培养方案要保持专业课程体系的基本稳定,原则上必修课程不做修改,专业选修方向(模块)课程可根据需要进行微调。
2.要参考《关于修订2017版本科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专业认证等相关专业标准与专业规范,结合2017版本科培养方案的实施情况和专业实际情况,整体把握,系统优化。
3.涉及跨学院开设的课程,开课学院要与学生所在专业就学分学时、开设学期等方面进行意见反馈,学生所在专业制定培养方案时要进行论证后作出相应调整。
4.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本科培养方案的制定工作,所有调整的专业培养方案需经学院学术(教授)委员会论证通过,填写《2018级本科培养方案调整情况一览表》(附件1),经教学院长、学院学术(教授)委员会主任签字后报送教务处,并在教务系统中进行调整。
5.2018年拟增专业要遵循《关于修订2017版本科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确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课程设置要求等,广泛调研,充分论证,科学制定培养方案。设置课程时要注意学校已开课程,保证课程名称规范统一,避免重复设课。跨学院设置课程的情况,须与开课学院共同讨论确定。
6.各专业学院要根据学生实际需求开设辅修或双学位专业,并在培养目标、课程设置以及教学内容、进程安排上进行科学设计。不单独组班上课的双学位、辅修专业的课程设置要尽可能与专业培养培养方案保持一致。辅修专业的总学分不低于25,双学位的总学分不低于55。
7.各类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要深入理解试点班改革理念,并将改革理念融入到培养过程和课程体系,在课程体系构建和教学内容设计上要与普通班有明显区别。
二、2018-2019-1学期执行计划核对
1.核对范围:学院所有专业2018-2019-1学期执行计划、2018-2019-1学期学院开设所有课程。
2.核对依据:各年级培养方案、已报批的教学计划调整申请。
3.按上课学院核对:请登陆教务系统(教师账号:教师专区-培养方案-教学计划;教学秘书账号:培养方案-B.教学执行计划-01.执行计划管理)核对学院所有专业2018-2019-1学期的执行计划,包括课程的编码、名称、学分、学时及分配、学期、课程属性、课程性质等。
4.按开课学院核对:请下载附件2核对2018-2019-1学期本学院开设的所有课程,重点核对本学院开设的需要合班的课程信息。
5.请务必确保各专业年级执行计划准确无误,避免出现课程遗漏、多余、重复或错误。教学计划一旦确定,即生成下学期的教学任务,届时进行修改需申请教学计划调整。
6.如有课程与培养方案不符,请先查询各学院教学办留存的教学计划调整申请。确实有误,教学秘书可在系统中进行微调,并联系教研科进行审核。
三、执行计划微调方法
1.使用教学秘书账号登陆教务系统,进入培养方案-B.教学执行计划-01.执行计划管理,“上课院系”选择所在学院,点击“查询”按钮。
2.各专业2018级培养方案数据已经按2017级培养方案统一预置。
3.增加课程:点击页面左上角的“增加”按钮,在弹出窗口中点击“课程名称”右侧的“选择”按钮,从课程总库中根据课程编码、课程名称、学分、学时分配等双击选择相应课程,然后录入课程体系、课程性质、课程属性、选课组、开课学期。
4.调整课程:在需要调整的课程上右键,点击“微调”,根据需求进行调整。
5.调整完成后,联系教学研究科进行审核。
6.说明:
(1)限选课程录入前请先确认选课组设置正确:点击页面左上角的“选课组设置”,然后在增加课程窗口中“分配选课组”处查看、调整相应的选课组。
(2)所有课程的课程体系均设置为“专业培养计划”。
(3)所有课程的课程属性均设置为“必修”或“限选”。
(4)所有课程的课程性质均设置为“通识教育课程”、“学科基础课程”或“专业课程”。培养方案中若未明确限选课程的课程性质,则一律设置为“专业课程”。
(5)从课程总库中选择课程后,不要对课程的名称、学分、学时分配等进行修改。若课程总库中无法找到合适的课程,请填写《新增课程汇总表》(附件3),联系教研科进行新增课程。
四、相关要求
1.请于3月28日前核对、调整完成本学院所有专业年级(含2018级)2018-2019-1学期执行计划中的限选课程,4月4日前完成所有教学计划的核对、调整工作,打印(培养方案-B.教学执行计划-04.学期执行计划,选择2018-2019-1学期,点击查询后打印),由教学院长签字后,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903办公室)。
2.请于4月20日前将学院各专业的《2018级本科培养方案调整情况一览表》纸质及电子版汇总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并完成教务系统中的执行计划调整。
3.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学研究科,联系人:单英晋,电话86981919,邮箱:shanyingjin@upc.edu.cn。
教务处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