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7〕47号)和山东省《关于开展教育部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推荐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处函〔2017〕46号)要求,现将我校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项目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报范围
教育部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项目认定范围共8个类别,涉及我校机械类、电子信息类和化工与制药类,具体涵盖专业如下:
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分类 | 涵盖的专业 |
机械类 | 机械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工业设计、车辆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
电子信息类 | 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化工与制药类 | 化学工程与工艺、能源化学工程 |
二、申报与推荐
1.申报数量。每个单位限报1项。
2.申报推荐程序
(1)填写项目申报表。10月17日前,申报单位组织填写《项目申报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zhaoxq@upc.edu.cn。
(2)项目审核推荐。10月下旬,学校组织对各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评议,择优确定拟推荐项目名单。
(3)完善申报表和制作视频。11月3日前,经学校审核评议确定的拟推荐项目须按照要求进一步完善申报表,并制作项目简介视频,视频技术要求见附件2。
三、其他说明
1.各单位应认真研究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相关要求(附件3),统筹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2.对获得教育部认定的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学校将给予一定经费支持,促进项目的持续建设与完善。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联系人:赵新强;电话:86981307;邮箱:zhaoxq@upc.edu.cn。
附件1: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
附件2: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技术要求
附件3:教育部和山东省关于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相关文件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