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根据学校《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附件1),现将本学期的本科生导师制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学院要高度重视本科生导师工作,依照学校文件和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细则,做好2016级本科生导师工作总结和2017级导师遴选聘任工作。
2.各院部要对2016级本科生导师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从主要开展工作、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思路等方面,对导师选聘、学生指导、考核评价等进行总结。
3.各专业要根据学生规模和师资情况为2017级本科生选聘导师,平均每个自然班配备至少2名导师(其中1人担任班主任,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不少于1人,各专业要优先选聘教授担任导师),每位导师要制定每学期的具体工作计划。已经担任2016级本科生导师的教师,原则上不再重复聘任为2017级导师。
4. 请各院部将《2017级本科生导师信息汇总表》(附件2)和2016级本科生导师工作总结经学院盖章、教学院长签字后,9月20日前报送教务处903房间,电子文档发送至shanyingjin@upc.edu.cn。
5.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联系人:单英晋,电话:86981919。
教务处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