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及有关单位:
教学大纲是以纲要形式规定课程教学内容的指导性文件,是实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毕业要求的重要保障。根据《关于制订2017版教学大纲的通知》(教学[2017]2号),现启动教学大纲审核论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础课程
7月21日前,各有关院部要完成本学院开设基础课程(基础课程列表见附件1)的教学大纲论证工作。论证专家须包括所有上课专业的专业负责人,论证工作可采取会议或通讯论证形式。
二、学科基础课程、专业课程
各学院要在10月13日前完成所有课程的教学大纲论证工作。论证包括校内论证和校外论证两个程序:
1.校内论证:各学院要分专业对专业课程和未纳入基础课程的所有学科基础课程的教学大纲逐门进行论证,论证专家须包括专业负责人、系主任、教学主任、承担本课程授课任务的课程负责人等。
2.校外论证:校内论证完成后,必修课程的教学大纲须由3名以上高水平大学的校外专家进行论证。专家至少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应长期主讲本课程或相近课程。
三、有关要求
1.组织会议论证的单位,请填写《本科教学大纲论证安排表》(附件2)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备案。
2.对于所有会议论证和通讯论证,论证专家要针对所论证的每门课程填写《本科教学大纲审核意见表》(附件3),由开课系(室)汇总并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
3.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后的教学大纲,基础课程请于9月7日前提交;其他课程请于11月3日前提交。
4.请各院部将教学大纲按照“理论/实验/实践-课程编码-课程名称”命名并汇总,按照以上时间将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联系人:单英晋,联系电话:86981919,shanyingjin@upc.edu.cn;实践教学科联系人:薛钧译,联系电话:86981307,xuejy@upc.edu.cn。
附件:1.基础课程列表
2017年6月26日
附件1:基础课程列表
学院 | 课程 |
机电工程学院 | 工程制图、机械CAD基础、机械设计基础、机械设计基础课程设计、工程材料 |
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 | 电工电子学、电工电子学实验、数字电子技术 |
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 | 材料力学、理论力学、工程力学 |
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 程序设计、大学计算机 |
经济管理学院 | 创业基础、管理学 |
理学院 | 高等数学、数学实验、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复变函数、计算方法、数学建模、大学物理、大学物理实验、大学化学、物理化学、有机化学 |
文学院 | 大学英语(基础)、大学英语(提高)、大学英语(发展)、大学英语视听说、国际交流英语视听说、跨文化交际课程(23门)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体育教学部 | 体育 |
后备军官学院 | 军训、军事理论 |
石油工业训练中心 | 金工实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