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为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过程管理,强化项目培育,提高项目质量,学校将开展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第一次阶段性检查和国家级项目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1.阶段性检查对象:所有在研的国家级、校级和院级项目。
2.国家级项目选拔对象:2016年立项并通过本次阶段性检查的校级项目。
二、工作安排
2016年立项的校级创业类项目的检查与选拔工作由学校负责组织,其他项目的检查与选拔工作由院部负责组织。
1.阶段性检查
(1)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项目的研究进展情况、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经费使用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下阶段研究重点等内容。
(2)检查流程
①项目组自查。项目组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并提交阶段性检查报告。
②院部检查。院部成立专家组,通过公开答辩的方式对项目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公示。
(3)检查结果应结合项目阶段性检查报告、答辩情况、支撑材料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定,成绩分为优秀、通过、暂缓通过和未通过,其中优秀比例控制在30%以内。
(4)对逾期未交检查报告或未通过阶段性检查的项目,要终止其运行;对暂缓通过的项目应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不超过2个月,整改后进行复审,通过的项目继续运行,未通过的项目要终止,并将复审结果及时报送学校。
2.国家级项目选拔
国家级项目选拔根据项目的研究内容和进展情况,重点考察项目价值及进一步研究的潜力,侧重预期成果丰富的项目。
(1)项目组申请
符合条件的项目组应结合项目具体情况与自身能力进行综合评价,向项目负责人所在院部提出参加选拔申请。
(2)项目评审
①创新训练项目。院部组织对项目进行评审,将评审结果进行排序并公示后,择优向学校推荐国家级项目,推荐名额见附件,学校对推荐项目进行审核。
②创业类项目。院部将申请选拔项目汇总后报送学校,学校组织对项目进行评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项目推荐。
学校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择优推荐2017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三、时间安排
1.4月14日前,各项目通过系统完成相关材料提交。
2.答辩前3天,各院部将答辩安排录入系统,并在院部网站公布。
3.4月24日前,各院部报送检查与选拔结果。
四、工作要求
1.各项目组在提交相关材料后,应联系指导教师及时审核,系统使用指南见“大创计划网-大创指南”。
2.各院部要加强项目的培育与过程管理,认真组织阶段性检查工作,为学生深入开展项目研究给予指导和建议,重点挖掘项目潜力,确保国家级项目选拔质量。
3.通过国家级选拔的项目,应按国家级项目要求,加大研究投入力度,进一步深入开展项目研究,提高项目完成质量。
联系人:薛钧译;联系电话:86981307;邮箱:xuejy@upc.edu.cn。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