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关于修订2017版本科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中石大东发[2016]17号)精神,学校组织了2017版本科培养方案审核论证工作,现将学校审核论证结论(附件1)予以反馈,请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修改。
1.审核结论为“通过”的专业:要根据专家意见完善专业培养计划,逐条撰写修改说明(具体格式要求见附件2)。专业培养计划及修改说明经教学院长、学院学术委员会(教授委员会)主任签字后,于2017年1月6日前提交。
2.审核结论为“暂缓通过”的专业:要根据专家意见认真修改,逐条撰写修改说明,并组织相关学科的专家进行论证。学院论证通过后,专业培养计划及修改说明经教学院长、学院学术委员会(教授委员会)主任签字后,于2017年2月22日前提交。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复审,复审不通过的专业,须参加学校的第二次审核论证。
3.审核结论为“不通过”的专业:要认真学习学校文件,仔细研究专家意见,深入组织研讨,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逐条撰写修改说明,并组织相关学科的专家进行论证。学院论证通过后,专业培养计划及修改说明于2017年2月22日前提交,并参加学校的第二次审核论证。
4.培养方案必须做到格式规范,数据准确,纸质版送至教务处903房间,电子版发送至shanyingjin@upc.edu.cn。第二次审核论证工作定于下学期初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联系人:单英晋,电话:86981919。
教务处
2016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