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有关单位:
为鼓励广大教师积极投入教学,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中石大东发〔2014〕59号),现将2016年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各教学单位从事本科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和实验教师均可申报。
二、参评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长期从事教学一线工作、无教学事故。
2.从事高校教学工作5年以上,近3年年均本科教学工作量不低于64学时。
3.教学内容熟练,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手段合理,教学效果优秀,近三年学生评教成绩位于学院前30%,教师同行和教学督导员评价高。
4.积极开展教学改革和研究,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独特的教学风格,发表一定数量的教学研究论文,参与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教学成果奖等。
三、评选流程
1.教师申报。符合条件的教师根据学校评选通知要求,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学优秀奖申报表》(附件1,1份)。
2.单位推荐。各单位对教师的申报条件、教学效果等进行初审和认真评议,本单位公示后向学校择优推荐。申报名额:理学院6人,文学院5人,马院、体育1人,其它学院3人,其它教学单位1人。
3.专家听课和评议。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教师进行听课,并结合学生评教结果、教师教学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4.公布结果。评审结果全校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获奖教师名单。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请9月30日前将教学优秀奖申报表、申报汇总表(附件2,1份)报送至教务处,材料电子版发送至yanghui2007@upc.edu.cn。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联系人:杨慧,电话:86981306。
附件:
教务处
2016年9月12日